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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兄弟姐妹一家亲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4-11-08 13:46|字数:3740

  恶语伤人六月寒,送人玫瑰手沾香。与兄弟姐妹相处时,难免会有磕磕碰碰,俗话说得好:“厨里碗筷也有相碰撞的时候”。其实,与兄弟姐妹处理关系时,亲情就是解决磕磕碰碰的最有效法宝。——摘自电视剧《温馨家庭》

  兄弟姐妹都是父母所生,古人比喻为手足,具有血缘之亲。俗话说:打虎抓贼亲兄弟。一方面,兄弟是骨肉至亲,到危急时自会同心协力的拼命;另一方面说,兄弟相知最深,相爱最切,不难彼此协调合作。兄弟姐妹和睦相处,相亲相爱,一则是孝顺父母亲的表现,一则是家庭生活快乐的源泉。

  兄弟关系不仅是可贵的,而且对于个人的成长也是极其重要的。兄弟关系是人际关系在家庭中的投影,一个孩子可以通过与兄弟姐妹相处而学会人际交往和处世方法,它是亲子关系所无法代替的。亲子关系是一种上下关系,尤其在孩子幼年时,双亲对孩子的作用是管教和培养。兄弟关系与亲子关系不同,哥哥姐姐对弟弟妹妹来说,可能成为学习的目标和模仿的榜样。哥哥姐姐也指导、教育弟弟妹妹。从这个角度来看,兄弟关系也包含有纵向的人际关系的因素。但是,兄弟关系还不止于此。兄弟姐妹之间还经常会发生纠纷,他们会为了争一个玩具或一块蛋糕红脸,他们会站在同等层次、平等立场上你争我夺。在孩子眼里,与父母相处和与兄弟姐妹相处不是一回事。孩子们通过体验兄弟关系,懂得了孩子与大人的不同,并且学会了孩子之间的处世方法。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又会逐渐从兄弟关系中学会成人之间的处世方法。

  可见,兄弟关系是亲子关系以及其它家庭关系所无法代替的。这就是为什么没有兄弟姐妹的独生子女在刚进托儿所或幼儿园时不会和小朋友一起游戏,在班上十分孤独的原因。兄弟关系对建立良好的朋友关系以及进一步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中国的家庭中,年龄较小的孩子称呼年龄较大的孩子为“哥哥”或“姐姐”,这是很普遍的。

  在我国的传统家教中,父母一般都很重视长子的榜样作用,所以我们常见的兄弟姐妹交往是亲切、友好的,真正体现了团结友爱、互帮互学。小一点的时候,我们通常能看到稍长几岁的哥哥、姐姐会帮助妈妈哄孩子,看护孩子,能领着弟弟、妹妹一起玩耍,教给弟弟、妹妹有趣的游戏,使手足关系第一次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上学后,哥哥、姐姐又当起了小老师,能帮助弟弟妹妹学习功课,传授学习方法,讲解疑难问题,经常在一起交流学习心得,这是手足关系的第二次体现。手足关系的第三次体现是在青春发育期以后,此时哥哥、姐姐丝毫不吝啬自己拥有的经验,特别关心弟弟、妹妹的身体发育(姐姐对妹妹尤其明显)。在青春发育期以后,哥哥、姐姐还十分重视弟弟、妹妹的生活和交往,经常向他们传授健康有益的知识和方法,指导他们的行为。

  心理学家认为兄妹交往和姐弟交往,在所有手足关系中最为和谐、亲密,是有一定道理的。首先,在女孩的心目中,哥哥和爸爸一样,是力量和智慧的象征。但与爸爸相比,她们更多的是同哥哥呆在一起,哥哥由于年龄的差距也非常爱护、照顾妹妹,妹妹在哥哥那里总能得到保护和满足,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全感,因而形成了良好的人格特征。而且这种兄妹关系会一直持续、乃至终生不改,哪怕妹妹以后成家做母亲了也是如此。

  姐弟情深就更为普遍。在兄弟交往中,儿时是整日没有安宁的打闹、玩耍,成年后则是稳重老练的把酒言欢、交流计谋,哥哥通常是以伙伴的身份与弟弟在一起,对弟弟缺少细致入微的关心,姐弟交往则很好地弥补了这一不足。姐姐通常能想到连弟弟自己都不曾在意的种种大小事情,给予一种类似母爱般的关照,总是让弟弟处于一种被关爱之中,这对弟弟的人格完善和情感发育都有不可磨灭的作用。

  一个家庭能否愉快和幸福,兄弟姐妹的关系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兄弟姐妹间互相体贴关心,互相帮助,长爱幼、幼尊长,产生矛盾时互谅互让,生活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必然觉得心情舒畅,十分幸福。

  然而,兄弟姐妹天天相处,出现纠纷和矛盾是难免的。如何才能避免将小事弄大,不伤兄弟感情呢?这就需要了解兄弟姐妹的相处之道。

  要互相友爱。友就是和善相处,爱就是亲厚相待。兄弟姐妹能友爱,必定能使父母欢心,这也是孝顺父母的表现之一。一个人要能否和别人互助合作,就要从兄弟姐妹之间的友爱做起。如果不能兄友弟恭,哪能长幼有序,和亲睦邻,为人友善呢?假如兄弟姐妹不互相友爱,弟妹对兄姊不和顺,兄姊对弟妹不友爱,轻则形同陌路,重则兄弟翻脸,同室操戈。

  要相互礼让。兄弟姐妹之间,应该见利不争,见害不避。我们时常会看到兄弟姐妹小时候就相争不让,长大以后,为争家产,对簿公堂,甚至手足相残,令人扼腕叹息!

  要相互帮助。兄弟姐妹虽然是同一父母所生,但在智力体力方面,仍会有差异,在未来的成就上也有所不同。有的富贵,有的贫贱,总须互相帮助与扶持。兄弟姐妹能互相帮助,就能互相合作,所以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心断金。”

  要相互劝善规过,建德修业。兄弟有手足之情,相互影响很大,凡事最好商量,最易合作共事。但不可狼狈为奸,互陷于不义。当兄弟做错事时,要劝善规过,切不可同流合污。

  在兄弟姐妹关系中,扮演兄弟姐妹等不同角色的人,在与其他同胞相处时,要注意的地方各不相同。

  在一个家庭里,哥哥或姐姐是仅次于父母的重要人物。一个家庭和睦与否,与哥哥姐姐的为人有很大的关系。在家庭里,哥哥姐姐应爱护弟妹,关心弟妹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由于年龄相近,弟妹们往往乐意找兄长交谈,这时候,兄长就应该耐心恳切地帮助他们,解答和解决他们遇到的各种问题,切不可流露出不耐烦或不屑回答的样子,切忌急躁、粗暴、敷衍了事的神态。因为这种神态,会使弟弟妹妹们伤心,会使他们以后不再求救于你,对你敬而远之。当弟弟妹妹有了错误时,不要在父母面前斥责他们,以免伤害他们的自尊心,更不能经常在父母面前“告状”,而引起他们的反感。当弟弟妹妹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恋爱阶段时,哥哥姐姐应关心他们生理和心理的变化,促使他们身心健康成长,并经常为他们在怎样选择恋爱对象等问题上,提些中肯的意见。在这方面,哥哥、姐姐的劝告往往更容易为他们所接受。哥哥姐姐本身谈恋爱时,如果弟弟妹妹还小,应注意不要在他们面前经常谈论起恋爱问题,更不能在他们面前做出亲昵的动作。这些会给年幼的弟弟妹妹留下不好的印象,因为他们可能会想要模仿你,从而造成不良影响。当哥哥姐姐成家时,在结婚仪式(包括嫁妆)上要掌握分寸,新事新办,不要铺张,以防弟妹们日后仿效。成家后如果与弟弟妹妹们生活在一起,要注意搞好他们与爱人之间的关系,如发生矛盾,一般以当“和事佬”为宜,切不可偏听、偏信、偏袒任何一方,以免加深矛盾。如果与弟妹们分住,则须经常回来聚一聚、谈一谈,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给弟妹们买点穿的、用的,这样做可以使相互之间的感情接近。

  对于弟弟妹妹来说,除了要做到哥哥姐姐应做的那些外,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尊敬哥哥姐姐。不能有“我比你小,你应该让我”的优越感。有问题,有事情时,除了告诉父母之外,可多与哥哥姐姐商量,如果与兄长发生争吵,不要利用自己的得宠地位,到父母面前去“告状”。以免加深兄弟姐妹间的隔阂。

  另外在兄弟姐妹间如果有领养来的或非同胞亲生的更须注意团结友爱,对非亲生的弱者,要更多的关心照顾;千万不能歧视或冷落他们,以避免给他们心灵增添创伤。

  赡养父母是子女共同应尽的义务。当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不能维持生活时,子女都有义务向父母提供瞻养费。兄弟姐妹各提供多少,要根据各自的经济收入而定,不要强求一律。收入高的可以多提供一些,收入低的可以少负担一点,具体数字要相互协商,负担少的随着经济收入的变化酌情增加,各人负担多少不要斤斤计较。与父母居住在一起的,可能得益多些(尽的义务也多些),不住在一起的也不要眼红。父母若有偏爱,资助子女有厚薄,要想开些,立足于自力更生过日子,不要去眼红别人。总之,兄弟姐妹间要把钱看得轻一些,把情看得重一点,毕竟是血浓于水。

  在父母亲病故而需处理遗产时,兄弟姐妹应互谅互让,不要为芝麻大的事而争执,更不能因几句口角就掀起轩然大波,使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感情毁于一旦。一定要学会善于克制自己,再不顺心,也不能出口伤人,要知道:“恶语伤人六月寒,”看见别人在火头上,就回避一下以免直接冲突,要协商解决。假如父母生前比较富裕,兄弟姐妹绝不要为了争夺财产而明争暗斗。姐妹不要依仗父母生前的宠爱,把娘家的东西大包小包往婆家搬,兄弟也不要以为自己是“顶门人”,而理所当然地独占财产。处理遗产重要的是,一要遵照父母的遗嘱,二要根据各人目前的经济状况,三要兼顾以往各人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千万不可因贪钱财而影响兄弟姐妹情谊。

  最后,当兄弟姐妹相继长大成家后,要经常相互走动,逢年过节除应买点父母喜欢吃的东西或礼物。除了探望父母外,还应到兄弟姐妹家看看,以便联络感情。当谁有困难时,大家要尽力相助,当谁身体不适时,大家也须前去看望,节假日可以相互邀请,团聚叙谈,在良宵寿辰时,也可前去祝贺;如果兄弟姐妹中有人远嫁他乡,应经常通通电话或书信往来,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使手足之情长久地保持下去。

  总之,兄弟姐妹“本是同根生”,系一奶同胞,这种江海深情是其它任何关系也无法代替。切不要因争一时之气,或为了身外之物而破坏了手足之情。在各种人际关系中,兄弟姐妹关系是最真诚而持久的,是亲密和友谊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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