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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0三章. 死寂一片

作者:诸葛风|发布时间:2024-09-23 01:49|字数:7478

  民国初年,洛阳孟津县刘家村的地主刘财种了一片苹果,苹果挂果的时候,因为怕被人偷,刘财就让自己的佃户光棍汉王独臂去看果子,果园中有房子,有锅有灶,而且还有人管饭,王独臂当然高兴,就牵着自家的大黄狗去了。

  这一天,刘财准备给王独臂送一些粮菜,可到了苹果园,刘财却感到了死寂一片,房门也是紧关着的,刘财骂了一声:“懒鬼,太阳晒着屁股了,还不起床。”然后就用力地捶门,里边却没有任何反应,刘财这时才觉得有些奇怪,因为王独臂带来的那只黄狗性子很烈,平时一听见风吹草动就会狂吠不已,可今天怎么没有半点动静,刘财回过头一看,眼前的情景吓得他目瞪口呆,原来那只黄狗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一具骨头,而且骨色黝黑,好像是被烧灼一般,刘财再回头看看紧闭的房门,就觉得一股寒气从后脚跟涌起,他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接着就派人去报了官。

  二十分钟后,孟津警察局命案组李毅科长带着几个手下就来到了现场,他们推开围观的群众,听完刘财的叙述,又看了看黄狗的尸骨,然后将房门打开了,在房门打开的那一瞬间,一股血腥之气迎面扑来。

  几个人探头向屋里看去,尽管早有心里准备,眼前的情景还是让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西墙边,一具人的骨头靠在那里,上面已经没有半点皮肉附着,骨头也和黄狗的一样,颜色黝黑,从骨头扭曲的样子来看,他临死之前是多么的痛苦。

  因为王独臂的右臂二十几岁时因事故缺失,所以刘财辨认出,死者就是王独臂。

  李毅进屋后仔细地观察着屋内的情况,发现整座屋内除了王独臂还有刘财的脚印、指纹外,并没有别人留下的痕迹,而且没有人为打扫的痕迹,况且法医检查死者的骨殖后也没有发现有刀割之类的痕迹,死者骨殖黝黑,看样子应该是中剧毒而死,法医取下一点骨骼附着物,经过化验,死者生前确实中过毒,但是这种毒却和任何一种化学毒剂都不符合,也不是蛇毒或者蝎毒等动物毒素。

  李毅又仔细搜查了王独臂的这间房子,终于在墙角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找出一个自己订制的本子,打开一看,上面画着一些奇怪的图画,身边的刘财无意间看了一眼,叫道:“这上面画的不是阎王堆吗?”李毅就问起他是怎么知道的,刘财回答,他是看见那张图上的圆拱形土堆有一个月牙状的缺陷猜出的,李毅就问起阎王堆的位置,刘财说:“咱们就在阎王堆上呀。”

  李毅带着队员去了离这个果园几里路的地方,这才看到,那个果园确实就在一个巨大的土堆上,那个土堆的西北角也确实缺了一块,据刘财说,那是早些年村里人盖房打墙时,从那里取土才变成那样的。

  李毅仔细地看着这个土堆,又翻了翻王独臂的那个图纸,忽然一拍脑袋,好像明白了什么事情。

  李毅回到了警局,接着就去了局长刘谦的办公室,报告了今天的案件,然后对刘谦说:“我怀疑那个阎王堆就是一个古墓,而王独臂的死与这个古墓一定有关。”刘谦一听来了兴趣,忙叫李毅坐,让他说一下理由。

  李毅说:“我们县属于北邙之地,历来王侯贵族都愿意在这里建墓,而那座巨大的阎王堆形状就酷似一座大墓,此是其一,第二点。”李毅摊开王独臂的图纸,指着上面一些类似于石门、甬道还有画像之类的东西说,“这些东西正是古墓中典型的物品,也有力地佐证了那个阎王堆正是一座古墓。”李毅接着说,如果他的这个推断成立的话,那就是说王独臂无意间发现了这是一座古墓,并找到了古墓的入口,潜了进去,探得了这座古墓的一些秘密,李毅还发现了一个细节,那就是王独臂的这份图纸前半部分纸张发黄,最起码有三十年的历史了,但是后面的纸张却很新鲜,这也就说明,其实30年前王独臂就发现了古墓,并对它进行了窥探,但是不知是什么原因,中间停了很长时间,至于他那离奇的惨死,也说不定与这座古墓有关。

  “下一步该怎么做?局长。”李毅请示道,刘谦思量片刻,说:“看来只有进入那座古墓才能揭开这个谜底了。”李毅说:“那是不是要请示上级或者文物部门?”刘谦脱口而出:“傻瓜,那个古墓中一定藏着为数不少的陪葬品,要是通知了他们,我们是捞不到一点好处的。”李毅一听,说:“捞好处?那不就是盗墓吗?”刘谦哈哈一笑说:“这个兵荒马乱的年月,我们说不定今天还活着,明天就见了阎王,我们总要为妻儿留下点财富不是?”李毅一听,原来这个家伙是抱着这样一个心态呀,他既没有反驳,也没有应允,敬了一个礼后就出来了。

  进入古墓探险的人员确定了,分别是李毅、警局后勤科的科长刘奋还有一个警员,其中那个刘奋是刘谦的亲侄子,是刘谦亲自指定的,李毅知道他的意思,他是怕自己独吞了墓中的宝贝,所以派个心腹监视他。

  ,根据王独臂的那份图纸,李毅三个人经过几天寻找,终于在阎王堆的东南角找到了古墓的入口所在,李毅第一个顺着那个只能穿过一人的洞口进入古墓中,其他两个人也鱼贯而入。

  人员聚齐,李毅让手下点燃了手中的火把,刘奋不解地说:“咱们手中都有强光矿灯,还点那个火把干什么?”李毅说:“古墓内常年与世隔绝,空气稀薄,如果火把熄灭了,就说明墓中氧气不够用,我们就不能往前走了。”刘奋才恍然大悟。

  这是一条长长的甬道,圆拱形,高约五六米,有无数块青砖垒砌而成,三个人小心翼翼地约莫走了几十分钟,前边一道石门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这道石门约有几千斤重,三个人上前推了推,石门纹丝不动。

  李毅取出王独臂的图纸,发现其中的一幅图画的正是这扇石门,不过旁边还画着一个怪兽图案,像是麒麟,又像是贝质,李毅就打开矿灯在旁边的墙壁上寻找起来。就在离石门一米开外的地方,还真的发现了有这样一个图案的青石,李毅用力一按那块石头,就听见轰隆隆一声巨响,那扇石门就向两边开启了。

  那个警员见石门已经开启,就一脚踏了进去,李毅此时正低头端详那份图纸,忽然觉得不妙,他大叫一声:“小心……”话音未落,从墙的两边忽然射出无数只短箭,那个警员躲闪不及,就被那些暗器射成了蜂窝煤。两个人目瞪口呆了好长时间,刘奋一伸舌头说:“真的是机关重重,防不胜防呀。”

  两个人参考着王独臂的图纸,一路小心翼翼地往前摸索,躲避着墓里存在的流沙、翻板、吊石等机关,花了好几个小时,两个人终于到达了一个比较大的墓室,而王独臂的图纸到此也已经是最后一张,可见他经过几十年的摸索,也只是到达了这个地方。

  我的老家在依龙镇,位于中国北部。

  我在一首歌里唱到:那疙瘩冰雪寂寞、天蓝地白……

  我服兵役的时候,有一年探家,正赶上我姑奶死了。她住在一个叫巨龙的屯子,离依龙镇三十里路。我赶去了。

  我很不喜欢中国式的葬礼,把悲痛都冲淡了,只剩下怪诞和恐怖。我早就叮嘱过亲友:我死去的时候,绝不要给我送花圈,更不要举行任何传统葬礼的仪式。请在我的身旁摆上鲜花。只要你们不笑就行了。

  接着说姑奶家住在屯子的最东头,高高的院墙上伸出一根长长的竹竿,上面挂着白花花的纸,被风吹得“啪啦啦”响,告诉外人,这家有人去世了。那应该是74张纸,象征死者的年岁。

  陆续有人出出进进,都是亲朋近邻。

  我进了院子,看见灵棚已经搭起来了。空荡荡的大院中央,端端正正放着一口大花头棺材,上面画着《二十四孝图》。表叔、表姑等都披麻戴孝,全身白素,个个脸色阴沉。

  堂屋很深,有点暗,我看见姑奶躺在地上。她的身上穿着咖啡色丝绸寿衣,脸上盖着黄裱纸。脚上拴着绊腿绳,苍白的手上拿着打狗棍子和打狗干粮。

  我一进这个院子就有一种压抑感。我对丧事一点都不懂,帮不上任何忙,就一个人站在了院门外,想清净一下心神。顺着土道朝屯子里望去,我想起了田改改,她家住在屯子最西头,她说话小声小气,总是很怯懦的样子……

  小时候,我来姑奶家,她母亲很喜欢我,甚至当着田改改的面说过:“我家改改长大后,要是能找到你这样的小伙子,那就算是福气了。”

  后来,我还经常梦到她。

  几年没见了,也不知道她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

  表婶的胆子大,天黑之后,她守灵。

  我想体验一下,就来到院子里陪她。

  守灵只是一种形式,惟一要做的实际事情,就是防止小猫小狗之类的活物从棺材附近走过,怕死人“借气”诈尸。

  大家累了一天,都睡了。谁家的狗在闷闷地叫。有风,那74张白纸在黑暗的半空中抖得更厉害了:“啪啦啦,啪啦啦……”

  棺材前摆着供品,点着长明灯。那是一个小小的盘子,盛着油,一根棉花捻儿伸出来,火如豆,在风中闪闪跳跳,忽明忽暗。

  表婶在棺材前一张张烧着纸。

  只剩下我和表婶两个人了。棺材已经钉上,现在我不知道姑奶的表情。

  我有点害怕,就和表婶唠嗑:“那个田改改还在这个屯子吗?”

  表婶愣了一下,说:“她都死半年了。”

  我震惊了:“怎么就死了?”

  表婶叹口气,对我讲起来——

  田改改高中毕业之后,在村里的学校当民办教师。

  一次,她被派到县城去学习,认识了一个外乡的男教师,那人姓姜。仅仅两个月的时间,她就深深爱上了他。

  学习结束之后,各回各乡,音信渺茫。

  那时候没有手机,只有村部才有手摇式电话机,田改改要给那个男教师打个电话,首先要接通依龙镇总机,再转县城总机。从县城总机,转那个镇的总机,再转那个屯子的电话,请求电话机旁边的闲人到学校找到他……费的周折,甚至不如步行去见面。

  其实,她和他处于一种朦朦胧胧的关系,并没有公开表白。田改改根本不可能去找他。那时候的男女隔着山。

  田改改是一个柔弱、敏感、寡言的人。有一次,她壮着胆向父母吐露了感情深处的秘密。她父母听说那个男的家里很穷,立即拉下脸,警告她:这种关系不现实,你死了这个心。

  田改改不敢反抗,从此陷入了单相思。

  她家三间房,她父母跟她弟弟田泉睡东屋,她一个人睡西屋。

  一天晚上停电了,田泉跟父亲在地里干活还没回来,田改改的母亲在东屋点着油灯纳鞋底。田改改在西屋看书。这时候学校正在放寒假。

  突然,母亲感觉西屋好像有人在说话。她放下手里的活,下了地,轻手轻脚走过去,果然听见了田改改嘀嘀咕咕的声音,不知道在跟谁说话。

  母亲走到门口,看见田改改一个人坐在炕上,好像在跟对面的一个人唠嗑,而她对面空无一人!只有墙上贴着一张旧年画,一个胖娃娃在画上傻呵呵地乐着。

  “改改!”母亲喊了一声。

  田改改小声对那个看不见的人说:“我妈来了。”然后,她一抬腿下了地,好像做错了什么事一样,低声低气地问母亲:“妈,你有事?”

  “你在跟谁说话?”母亲严厉地问。

  “……大周。”

  哪里来了个大周?母亲连听都没听说过!她惊怵地问:“大周是谁?”

  “我丈夫啊。”

  “你结婚了?”

  “你不知道?他不是你们给我找的吗?”田改改皱着眉,不解地看着母亲。

  母亲惊慌地把她拽进东屋,低声问:“他长得什么样?”她怀疑是屯子里哪个死男人附了女儿的身。

  田改改回头看了西屋一眼,说:“瘦瘦的,眉毛很重,耷拉眼角,高鼻梁,嘴唇挺厚的……妈,其实……”她好像怕母亲生气,不敢说下去了。

  “其实什么?”

  “……我对他的长相一点都不满意,太瘦了。他根本比不上那个人。”她说的“那个人”就是指那个姓姜的男教师。

  她接着说:“妈,我不是抱怨你啊。他对我也挺好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木头抱着走呗!”

  母亲傻住了,女儿描述的这个人,她从来没见过。但是,从女儿的神态看,这个人确实存在,就坐在西屋的炕上。他是女儿的丈夫!

  “妈,没什么事,我就回我的屋啦?”田改改试探着说。

  “你,你回吧……”

  田改改转过身,轻飘飘地走回了她的西屋。

  母亲朝西屋看去,油灯还在闪闪跳跳。

  干活的父子终于回来了。吃完饭,田泉睡着之后,母亲小声对田改改的父亲说了这件事。

  丈夫趴在炕上一口接一口地抽烟,一言不发。

  第二天,田改改没来东屋吃早饭。

  母亲走进西屋,见她打扮得漂漂亮亮,正坐在西屋的炕上照镜子。

  “改改,你怎么不吃饭?”

  她不好意思地说:“妈呀,我都是嫁出门的人了,怎么能在娘家吃呢?晚上大周就回来,他给我带吃的。”

  中午,田改改也没有吃饭。

  到了晚上,她还是不吃饭。

  父亲急了,走到西屋,大声呵斥她:“你想不想活了?赶快吃饭去!”

  田改改怯怯地说:“他回来会生气的……”

  父亲不再讲道理,抓住她的手腕,朝外拽。田改改害怕地看着父亲,死死地撑住门框不放手:“爸,求求你,你不能逼我呀,我不敢去吃啊!……”一边挣一边哭起来。

  ……这天的晚饭,田改改的父母和田泉都没有吃好。

  天黑了,家家户户都睡了。

  田改改的父母竖起耳朵听西屋的动静。田改改没有说话,好像在看书:“啪啦——啪啦——”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好像回来了什么人,她开始说话了,就像夫妻间的那种口气。东屋的三个人大气都不敢出,一直听。

  那声音越来越小,终于听不见了。接着,他们听见田改改在被窝里吃着什么,“喀哧喀哧”,好像在啃胡萝卜。

  又过了两天,田改改还是一口饭不吃,好像要断绝人间烟火。

  她把平时舍不得穿的衣裳都拿了出来,一天换几套。她把自己打扮得鲜鲜亮亮,坐在炕上发呆。

  一到了晚上,她就嘀嘀咕咕地和那个人说话,说什么听不清楚。

  这天晚上,田改改的父亲和弟弟睡在了西屋,母亲把田改改拽进了东屋,让她睡在自己身边。

  田改改惊惶地说:“他会生气的!”

  母亲说:“有事我担着!”

  夜里,母亲把田改改挤在她与墙之间,不留一点空隙。她要看看会怎么样。

  第二天,湿漉漉的太阳刚刚升起来,田改改的母亲就醒了,她转头一看,吓了一跳———在她和改改中间,空出了一个人那么宽的地方!

  连续几天不吃一粒米不喝一口水,田改改瘦得像纸似的。她脸上的脂粉越来越厚,眉眼越来越黑,嘴唇越来越红,显得极恐怖。

  父母套上马车,把她拉到了依龙镇卫生院。一个大夫给她看了看,也看不出什么实质病,就给她打了点葡萄糖,嘱咐她回家好好休息。

  如果一个罪犯要求整容,就将他整成另一个罪犯。

  辛迪走进华盛顿玫瑰咖啡厅时,下

  意识地朝四处看了看。忽然,他发现有两个漂亮的金发女郎正在偷看他,并在议论着什么。他得意地笑了笑,这样的经历很多。的确,他身材标准,长着一张很招女人喜欢的脸,尤其是眉心那颗大黑痣,更加引人注目。

  辛迪要了一杯咖啡,很有风度地对服务小姐说了声“谢谢”,便开始品尝杯中美味。然而,他隐约感觉有点儿不对劲,好像所有的人都在拿异样的目光盯着他,所有的人都似乎在窃窃私语议论他。他不由得转过头环顾四周,那些人竟立即收回目光,不再吭声,大厅瞬间变得死一般寂静。

  突然,那两个漂亮女人拎起包,“啊”地尖叫一声,便发疯似的逃出门去。大厅顿时一片骚动,其他人也都连哭带喊,遇见鬼似的逃了出去。

  辛迪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本能地站起身来,也想离去。然而,就在转身的一刹那,他看到了吧台立柱上贴着一张A级通缉令:

  犯罪嫌疑人霍德华,男,32岁,该犯9月2日在华盛顿持枪抢劫银行,抢走现金100万美元,并杀死两名营业员后逃离现场。体貌特征:方脸,眉心有一颗大黑痣,逃离时上身穿白色衬衫,下身穿黑色长裤,乔丹运动鞋……

  通缉令上,印着霍德华的照片。天哪,辛迪一看就傻眼了,世上竟有长得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而且是个持枪抢劫杀人犯!

  现在,辛迪清楚那些顾客为何要逃跑,在他们看来,自己分明就是霍德华,虽然衣着上不太相同。想到这里,他决定要尽快离开,这种误会一时半会儿是解释不清的。他顾不上喝完咖啡,拔腿就往外走,但是,已经迟了。门外、窗外早已布满了荷枪实弹的特警,几十个乌黑的枪口已从不同角度瞄准他。

  警官在喇叭里大声喊:“不许动!举起双手,身体向后!”

  辛迪显然被吓蒙了,拼命挥手大叫:“我不是杀人犯,我没有杀人!”

  “霍德华,你已经被包围了,再动一下,就让你见上帝!”

  辛迪浑身直冒冷汗,不敢再动,他记起不久前的一条新闻:有个和杀人犯名字相同的人,因抗拒追捕被警察错误地击毙。何况现在自己是长得像杀人犯,子弹可不长眼睛,他一动不动,束手就擒。

  在警察局,警官在查证许多资料并验证了辛迪的身份证后,证实辛迪只是长得和霍德华一模一样。9月2日,辛迪出差去了,根本不在纽约市,没有作案时机。

  辛迪走出警察局,回到住所,已是傍晚时分。他惊魂未定,决定龟缩在房间里,不再出房门半步。因为他从刑警那里得知,霍德华极有可能还藏身纽约,在霍德华被捕之前,他最好别四处乱走,免得再次发生误会。

  辛迪打开电视,电视里正播放一条《酷似杀人犯,险些被击毙》的新闻,画面上是警察误抓他、新闻记者采访他的镜头。

  与此同时,在华盛顿城郊某个偏僻的出租房里,一个男人也在看这条新闻,他一边把玩着手枪一边抽着烟,眉头紧锁。突然,他发出了沙哑的“嘿嘿”声,露出了一丝狞笑。他迅速将烟头一拧,起身铺好纸,写下两个字:遗书……然后,他将遗书塞进上衣口袋,戴上假发和手套,怀中揣着那把手枪,走了出去。

  夜深人静,辛迪还是无法入睡,白天发生的一切实在太恐怖了,尽管刚才公司里好几位同事都来安慰过他。“笃、笃、笃”,有人在敲门,也许又是哪位同事光临。

  辛迪问:“谁?”

  “哦,辛迪,公司老总来看望你。”这事竟然惊动了老总,辛迪心里有点儿过意不去,赶紧打开门。

  然而,没有什么老总,他看见一把乌黑的手枪正对着他的脑门。

  来人迅速挤了进来,关上门,勒令辛迪坐下,自己则坐到了对面,枪口依旧对准他。

  “别害怕,我想,我一定是你的孪生兄弟。”说罢,来人揭下发套,露出了庐山真面目。昏暗的灯光下,辛迪看见那人眉心的一颗大黑痣,来人正是霍德华!

  辛迪吓得语无伦次:“你……你怎么来的?要干什么?”

  霍德华不紧不慢,嘻嘻一笑:“我怎么来的?这个问题真幼稚,是那群笨蛋记者泄露了你的住所。当然,对我这样一个高智商的罪犯来说,找个人简直是小菜一碟。你要知道,现在整个华盛顿甚至全美国的警察都在找我,可是没那么容易,因为上帝在帮助我,在这种危难时刻,竟然让我遇见你这样一个绝妙的替身。”

  “替身?”辛迪疑惑地看着霍德华,“你想让我引开警察,不,这样太危险了。”

  “少废话!”霍德华终于露出满脸杀气,手枪晃了晃,“立即照我说的去做,否则,我现在就要了你的小命!”

  辛迪痛苦地垂下头,按照霍德华的命令,辛迪首先关掉了手机,然后给公司写了一封辞职信,大意是由于受到极度恐吓,加上自己酷似杀人犯,已不适宜继续干下去。然后,他把辞职信装进一个信封,写上公司地址,贴上邮票连同自己的证件一起交给霍德华,霍德华则将它们塞进了自己的内衣口袋。霍德华脸色更加阴沉:“很好。现在,跟我走一趟吧!”

  辛迪已然六神无主,被押着出了门。门外,停着一辆小面包车,这是霍德华在来辛迪家的路上顺手偷的。

  霍德华一手开车,一手持枪,将车开到离自己的藏身之处还有一大段距离的大树下,然后押着辛迪走进那间小小的出租屋。

  辛迪露出了绝望的目光,虽然他不清楚霍德华“替身”计划的全部内容,但感觉自己这回肯定是凶多吉少。这时,霍德华脱下自己的全部外衣和乔丹运动鞋,逼迫他脱了衣服和鞋子,并彼此交换着穿上。现在,从衣着到外形,辛迪已经变成通缉令上描述的霍德华了,而霍德华则变成了辛迪。

  直到现在,辛迪才彻底明白霍德华所谓的“替身”计划了,他将代替霍德华死去,而真正的霍德华将以他的身份逃离华盛顿。“不!”辛迪的惊叫是那样脆弱无力,霍德华对准了他的右太阳穴,扣动了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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