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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一章. 刻骨铭心

作者:诸葛风|发布时间:2024-09-19 04:20|字数:8596

  徐家成是个京剧琴师,30多岁了还没成婚。不是没有女人中意他,而是他总在冥冥中感到,他有一段刻骨铭心、充满凄惨浪漫的爱情故事。

  他还是个充满爱心和热爱公共事业的人,前几天他从微信上看到,一台湾女孩患有白血病,急需RH•AB型血液和骨髓,就积极报了名。经检验,正好配型,就填写了个人信息,以备不时之需。

  这天,他到医院完成捐献,出来后感觉良好,就随便逛逛街。突然电闪雷鸣,雨雹大作,他急忙躲到街边房檐下避雨。身后是个当铺,闲着也是闲着,他就随意进去看看。

  也是合当有事,他猛然发现,在一个角落里挂着一把小西皮旧京胡。作为一个琴师,自然对好琴充满痴迷,只要看到上好的,不管多少钱也要拥有它。

  他让店主拿过来,这一看吓了一跳:远看不显眼,近看无价宝。担子(琴杆)是红木雕琢,琴轴是檀香木,二者顶部镶嵌羊脂玉。特别是蒙皮,黑如缎,白如线,正是“七寸”部位。以手叩之,有金属音感。

  他问能不能拉一下,店主说可以。于是紧弦、定音,正好有现成松香涂抹弓毛,他随意拉了一段《西皮小开门》,音调高扬,婉转柔和。从新旧程度看,至少是100年前制造的。

  徐家成问多少钱可买,店主卖个关子:“如果您执意要买,我把丑话说在前头,万一您出现精神或身体的不适和伤害,一概与本店、本人无关。”

  徐家成认为,老板是个买卖精,不卖东西先卖噱头,从而激发自己的购买欲望。既然说到这份上,他也不由起了好奇心:“这琴有故事?”

  店主压低声音,鬼鬼祟祟,生怕有人听见似的:“这是把鬼琴。总是半夜三更无缘无故闹动静,像女人哭诉,又像荒野狼嚎,声音凄惨极了。而且,隔三差五恍恍惚惚还有长发白衣女人在屋里翩翩起舞。”

  徐家成问:“你听到过或是见过吗?”

  老板说:“那倒没有。都是那些买了又回当的人讲的。活见鬼也是缘分,即使两人在一块儿,鬼祟这人看得到、听得到,那人就无感觉。这把琴在我这里时间最长,按理说最能遇见的是我,但从来没有。由此看来,大概它专门蛊惑拉琴唱曲的吧,哈哈。”

  徐家成就问:“我想买它,价钱多少?”

  老板说:“这把琴在我这儿已几进几出,最初当值两万,几拨人买后又当回来。干咱这行你知道,一件新皮袍,即使没上身,抵当都是‘虫吃鼠咬、破衣烂袄’,何况回当?价钱吗,自然是当一回减一回。现在是死当,砸在我手里。你想要,一口价,5000元。我一分不挣,骗你是孙子。要,拿走。讲价,免谈。”

  太出乎意料了!徐家成是懂琴、爱琴之人。别说是5000,5万也掏,哪有砍价之说?当即到外面取款机取现金交割。

  临了,老板嘱咐:“再回当只付你3000元。”

  买回这把琴,徐家成爱不释手。当天又是星期日,不上班。一下午反复擦拭、把玩、拉曲子夕晚饭后兴犹来尽,又拉了一曲《夜深沉》。这是个京胡行家和爱好者都喜欢的曲子,每人都有自己对曲子的理解。徐家成认为,它描绘了一个单身女子或男子,夜深人静,寂寞难眠,思念情人,辗转反侧。上阕幽怨自艾,节奏缓慢低徊:中阙心绪如潮夕连绵不断,多用中速连弓;下阕情人归来,喜出望外,激情如火,充满喜气洋洋和快乐,急促紧张。徐家成灵感所致,通过变奏、即兴等“加花”技巧,把曲子拉得如倾如诉、风雨交加。

  许是疲劳和兴奋过度所致,徐家成这晚处在似睡非睡、似梦非梦状态。恍惚之中清晰地看到,一个长发及腰、一袭白衣的妩媚女子出现在房间,载歌载舞,宛若惊鸿。

  徐家成问:“你谁啊?”

  女子道个万福:“小女子是您新买胡琴的魂魄。我流落人间百多年,阅人无数,唯有今天感觉到了真正主人和知音手中,不由喜上眉梢,欢欣鼓舞。”

  徐家成自此相信了当铺店主的话,确实有女鬼魂魄依附琴体。奇怪的是,自己一点不害怕,反而感到如见老友,充满激情。于是他要她说说自己的故事。

  女子说,自己本是千年修成的蛇精,化生为人,取名小青。不想闭关修炼时被捕蛇人发现,遭捕获、杀戮,蛇皮卖给制琴工匠,被做成无数蒙皮。因为这块位置在七寸,离心脏最近,魂魄因此依附在此。

  见徐家成听得津津有味,女子问:“你不怕我?”

  徐家成笑道:“我看你,只感到亲切动情,甚至还想娶你做鬼妻呢。”

  女子嗔怒:“坏死了,没正经。”一甩袖子,飘然而去。

  “仙姑留步。”徐家成大喊,梦也醒了。开灯查看,空无一人。

  紧接着,发怪声的现象也出现了,像是幻听,又像实有。呜咽低徊夕音调悠长,如同鬼嚎。徐家成是个琴师,懂曲子,仔细听了会儿,终于听出了调门:“哈,原来是《牡丹亭》的《皂罗袍》和《好姐姐》各一阕。”唱词分别是:“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遍青山啼红了杜鹃,那荼蘼外烟丝醉软,那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呖呖莺声溜的圆。”

  想不到女鬼还会唱昆曲,徐家成不由隔空叫好。只所得女子说声“谢谢,献丑了。”声音嘎然而止。

  徐家成是拉京胡的,怎会对昆曲如此熟悉?原来,京胡是由汉剧、徽剧等发展而成,在成长过程中,广泛吸收秦腔、梆子等地方戏种精华,其中也包括昆曲。京剧、京胡许多唱段和曲牌,如《哪吒令》《点绛唇》《寄生草》和《天挣沙》等,就是取自昆曲。而且,京剧大师们往往昆曲、京剧兼唱,如梅兰芳和言慧珠大师出演过《游园惊梦》,《沙家浜》演阿庆嫂的洪雪飞,本行也是昆曲。

  徐家成逐渐习惯了这种生活状态,每天晚上,不是和女鬼梦中幽会,就是乐享其成听曲子,有时还操琴和着声音拉。所谓佛靠金装入靠衣装、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有了这把琴,加上经常和女鬼合作磨合,徐家成的技艺突飞猛进,日新月异,多次在京剧汇演和比赛中获得最佳琴师奖,还有许多民乐或交响乐团邀请他拉独奏,一时声誉斐然。

  就在这时,京胡出了问题。北方小满和夏至之间,天晴少雨,南风徐徐不断,当地称为“干热风”。京胡蒙皮发声效果和空气湿度紧密相关,湿度过大或太低,都会出现哑音或变声。

  徐家成用老琴师们立竿见影的办法应对,但音效还不理想。直到有一天,他用刀子刮削琴桶弓毛摩擦不到多余处的松香,不小心把手指划破,血流到蒙皮上。怪现象出现了:蛇皮像吸吮力特强的干透土壤,顷刻散开,眨眼消失。正好手上还有血,挤到上面,又是如此。再拉这把琴,声音洪亮,回响满室。如此几次,刺血喂之,无不见效。原来,它不仅是鬼琴,还嗜血成性。

  尽管如此,徐家成依旧不嫌弃和恐惧,视之为钟爱珍宝。他是个爱艺术、重器物高于生命的人,他想,如果能给人们带来崇高、优美的音乐享受,献出生命又有什么?

  为了不出现变音,他在每次大型演出前都要刺血祭琴。正所谓: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春去秋来,徐家成越来越消瘦,越来苍白,终于病倒了。

  医院检查,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让他马上住院治疗。可是,医生用了各种先进手段,仍不见效果。他的身体越来越羸弱,出现咯血、便血等症状。专家们也考虑用异体骨髓和血液进行干细胞治疗,但徐家成是RH阴性AB型血液,很难配型。

  徐家成的父母知道后,认为这病是这把鬼琴引起的,非要砸了、烧了它。

  徐家成坚定地说:“这是把百年不遇的好琴,不能毁在咱手里。鬼怪只害孽缘人,我若因此而病、而死,是前世业障。何况鬼怪之说只是传闻,又有谁真的见过?”

  就在他的病情日益恶化、生命垂危之际,突然传来一个好消息:有个台湾女孩正好和他配型,自愿捐献骨髓和血液。

  也是这天晚上,徐家成又梦见了琴鬼,她先向他道一个万福,然后说:“仰仗先生半年呵护,又以鲜血滋养,现重获新生,不需嗜血,而要反哺报恩。”

  有了干细胞输入,辅以先进手段,徐家成的病情很快好转,稳定之后,回家静养。他不顾家人劝阻,依然每日操琴拉曲。琴声更亮,只是按弦之间,觉得有股内力,好像微电流,源源不断从琴弦上发出,通过手指进入丹田,再向全身扩散,身体充满活力,感觉相当舒服。这使得他拉琴不仅是一种技艺练习,更是一种身体享受。天天如此,身体日渐强壮。

  终于有一天,琴鬼又出现在梦境,一副遗憾和抱歉的神态:“我已功德圆满,升入仙界,以后不再相扰,就此别过。”

  徐家成不舍地说:“你已成为我生活的必须和重要组成部分,你不能离我而去。”

  女鬼浅笑:“人间有句话:千里搭凉棚,没有不散的筵席。又说,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何况人鬼两殊?我已安排妥当,有段好姻缘等着你,半年后自会相见。”

  自此以后,琴音依旧,只是琴鬼不再出现,也没了无故自响。这使徐家成感到非常惆怅和思念。

  时光荏苒,半年过去。这年春天,徐家成受邀到台湾参加一个名家和票友联谊演唱会,担任评委兼独奏表演。这是戏剧界的一个盛会,两岸四地精英毕至,各个戏种悉数咸集。

  这天晚上,一个台湾女票女登台时,徐家成不由心里一紧:女孩长发齐腰,一袭白衣,苗条挺拔,表情肃穆,活灵活现的梦中琴鬼。乐器一响唱开口,更是琴鬼嗓音调门:“为甚呵,玉真重溯武陵源?也则为水点花飞在眼前。是天公不费买花钱,则咱人心上有啼红怨。咳,辜负了春三二月天。”这是《牡丹亭•寻梦》中的一段《懒画眉》。

  不等唱完,徐家成就直奔后台。女孩一下台口,没等徐家成招呼,就像见到久别重逢的亲人一样惊喜:“你怎么也来了?”然后热烈握手拥抱。

  两人亲切交谈,方知女孩名叫谢小青,是台湾某大学国文系在读研究生。自十几年前白先勇先生大力推崇并推出青春版《牡丹亭》,她就痴迷地喜欢上了。她嗓子好,乐感强,虽是票友,却不亚专业。一年前,她‘不幸身患白血病,生死一线之间,接受了大陆志愿者捐献的骨髓,病情得到逆转。养病期间,好像得了幻听症,总感到虚宁之中若有若无响起京胡演奏声。看了医生,也说不出所以然,但她听着曲子,心情愉悦,无任何不良反应,于是索性和着声音学起了京剧。后来,她在网络上看到一名大陆京胡艺术家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自己同样血型,急需骨髓和血液进行干细胞治疗,就产生了回馈报恩酌念头,不顾身体孱弱,毅然捐献。她之所以和徐家成一见面就认识,也是因为无数次在梦中相会。

  这时,演唱会已近尾声。观众通过记者现场即时报道,知道了这个千载难逢的爱情佳话,纷纷鼓掌祝贺并要求他们合作一曲。

  徐家成和谢小青双双登台。随着一段充满庄严和喜气的《西皮流水》拉响,谢小青声情并茂地唱道:“这才是人生难预料,不想团圆在今朝。回首繁华如梦渺,残生一线付惊涛。柳暗花明休啼笑,善果新花可自豪。种福得福如此报,愧我当初赠木桃。”台下掌声经久不息。

  赵小光下晚班时在半路上拣到一个被遗弃的初生女婴,回到家里,老妈妈埋怨说:“傻儿子,拣什么不好,拣个刚出生的孩子怎么养活?”

  赵小光说:“妈,您别生气,我遇上了,孩子在纸箱里哇哇地哭,听着挺揪心的,时间长了不饿死也得冻死,这么一个可怜的小生命我能看着不管?”

  老妈妈打个唉声说:“倒也是。孩子的妈妈咋这样狠心,自己身上掉下的肉扔到路边不管,真是罪过呀……儿子,你的好心妈也同情,可是,这么一个小活肉蛋蛋拉扯大不容易呀,何况你一个小工人工资又不多,多大的负担呀……再说,你还没搞对象,光棍小伙子拣个小女儿,哪个姑娘愿意进门就当娘?你这不是跟自己过不去吗?”

  老妈妈埋怨归埋怨,婴儿哇哇啼哭,老人家又抹起了眼泪。“唉,可怜的孩子,别哭别哭,进了这个门,就是这家的人,说什么也不能把你再扔出去……”

  就这样,没谈上对象的赵小光当上了“爸爸”,没见过儿媳妇啥模样的老妈妈当上了“奶奶”。娘儿俩省吃俭用,给孩子买奶粉、牛奶,老妈妈一口一口地喂,屎一把尿一把,湿窝里挪到干窝里,老人家整天忙得不消闲,累得腰酸腿疼,却从没让小孙女受委屈。

  这天是星期日,赵小光休假,在家里帮妈妈给孩子洗尿布,突然有人敲门。赵小光开了门一看门口站着一位陌生姑娘。

  赵小光对姑娘说:“你找谁?”

  姑娘说:“请问这儿是赵小光大哥的家吗?”

  赵小光说:“我就是赵小光,可是我不认识你呀……”

  姑娘红着脸说:“是的,我也不认识你。我叫孟艳,是从远方来的打工妹,己经两个多月了还没有找到工作,带来的几个钱也花光了。前天听人说大哥拣了一个小女儿,又听说你还没有结婚,我想求大哥留下我给你家当保姆……”

  赵小光一脸难为情地说:“妈妈年纪大了,的确需要一位保姆照管孩子。可是,我一个小工人收入有限,维持生活都有些紧张,哪里有钱雇保姆?”

  姑娘说:“大哥不要为难,我不要工资,目前只要有个安身之处就行了,以后慢慢找工作……”

  赵小光的老妈妈把姑娘好一番打量,然后对儿子说:“光儿,我看这姑娘是个诚实人,背井离乡来这里打工,现在遇到难处,就留下吧,以后想办法帮姑娘找个工作……”

  孟艳姑娘在赵小光家做了保姆后,勤勤恳恳,一天到晚手脚不闲,做饭、喂孩子、收拾屋子、洗洗涮涮,把屋里屋外收拾得干干净净,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井然有序。

  孟艳对老妈妈和赵小光更是处处关心,老人家从心眼儿里喜欢孟艳,两个人处得像亲母女一般亲近。有了这么一位保姆,冷冷清清的家立刻有了新的生气,赵小光母子俩非常高兴。

  不知不觉地一年过去了,这天晚饭后,孟艳对老妈妈和赵小光说有一件事想跟娘儿俩商量商量——她有一个同学,叫王娟,这姑娘长相很不错,性格也很温柔。来这里打工快两年了,想找对象一直没有合适的,又担心上当受骗。

  孟艳觉得赵小光娘儿俩心肠好,赵小光忠厚老实,是个靠得住的人。她想把王娟介绍给赵小光,前些天她把赵小光的情况对王娟讲了,王娟和孟艳是好朋友,她很相信孟艳,当时就表示如果赵小光同意,她愿意和赵小光见面谈谈……

  老妈妈一听非常高兴,便对儿子说:“光儿,孟艳姑娘一片热心肠,她说的错不了。我看这机会不能错过……”

  赵小光的脸憋得通红,吭吭哧哧老半天没说出话来。孟艳看出赵小光的心思,他怕王娟家看不中他。

  孟艳便对赵小光说:“小光哥,放心吧,事情就包在我身上。下个星期日见面谈谈吧……”

  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到了下个星期日,孟艳对赵小光说:“我跟王娟约好了,地点选在西郊小河沿的柳林旁,那里很僻静。我提前去找王娟我俩一起去,9点以前准时会面。”

  孟艳走后,赵小光把自己打扮一番又换了一身新衣服,然后便骑着自行车奔了西郊。赵小光来到约会地点,看看表正好9点。小河边很幽静,除了鸟儿不时鸣叫看不到一个游人。

  赵小光在柳林边信步徘徊许久,却不见孟艳和王娟姑娘到来。赵小光心里就犯了嘀咕,说得好好的9点准时会面,现在都9点半了为什么还不来?是不是王娟变卦了?

  赵小光正在着急,突然发现对面有一位姑娘正在东张西望,仿佛在等人。赵小光便走过去,对姑娘说:“请问这位女士,您见没见两位姑娘?”

  那姑娘看看赵小光摇摇头说:“没有啊,这儿除了你和我没见到另外任何人……先生,你是不是有约会?”

  赵小光点点头说:“是的,我家的保姆孟艳给我介绍一位叫王娟的姑娘。我们约定9点在这儿会面,可是,到现在还没来……”

  那姑娘脸儿一红,微笑着说:“你就是赵小光?我,我就是王娟……”

  赵小光吃惊地说:“孟艳为什么没来?”

  王娟说:“孟艳不是说和你一起来吗?”

  赵小光说:“可她对我说她和你一起来呀……”

  王娟说:“这妮子,耍的什么把戏!把咱俩约来了,她却跑到一边玩耍去了!咱们随便走走吧,等一会儿孟艳肯定会来的。”

  于是两个人便在徜徉在树林中,边走边谈起来。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没有一丝拘谨,彼此都谈得很真诚,话语也很投机。介绍人不在场不但省了许多“环节”而且更显得轻松,不知不觉地两个人的手就握在一起了。

  两个人正走着,突然发现前面有一个小小的坟冢,坟头上长满了荒草和野花。王娟皱了皱眉,觉得不吉利,拉着赵小光就往一边走。

  赵小光说:“等等!你看,那坟墓前有一封信……”

  王娟说:“你还想看呀?看那鬼信干什么?”

  赵小光说:“我看那信封挺新的,信封上的字也好像是刚写的。”

  赵小光说着便俯身把信拾了起来,拿到眼前一看立刻吃了一惊——信封上清清楚楚地写着“赵小光、王娟阅”!两个人都感到很奇怪,是谁给他俩写的信?怎么丢到这里了?

  王娟这回不管吉利不吉利了,要赵小光赶快打开看看。

  赵小光急忙拆开信封取出信笺,两个人四只眼睛盯在信笺上默默地读了起来——

  小光、王娟:

  你们想不到吧?我是孟艳!今天我把实话告诉你们,请你们不要怕——我已经在一年前死去了,现在你们身边的坟冢里面埋着的就是我……

  赵小光哥,我没有告诉你实情,你拣到的孩子就我的亲生女儿。因为我受了老板的欺骗失身,那个可恶的老板见我生的是女孩把我抛弃了,我自觉没有脸面回家见爹娘,也没有脸面活在世上……那天,我把孩子装进纸箱放在小巷的路边上,然后悄悄地藏起来,当我看到你把孩子拣走后才放了心。

  在这天夜里,我就在这里投河自尽了。是郊区几位好心的农民把我的尸体埋在了这片小树林中。我虽然死了,但我对我的骨肉仍放心不下,我依然想尽一点儿母亲的责任。所以,我就到你家当了保姆……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深深地感到你们母子俩是那样心地善良,我的心里非常受感动。后来,我猛然想到了我的好友王娟,于是,我就想给你们俩搭桥作媒……

  娟姐,因为你打工的地方和我居住的地方相隔较远,这两年我们没有联系,所以,我的遭遇你并不知道……

  娟姐,赵小光是个实实在在的好人,跟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一辈子都会感到踏实。现在你们俩谈得很好,我的夙愿实现了,我的小女儿也有了爸爸、妈妈,我相信你们一定会对她视若亲生,九泉之下的我再也不必为孩子牵肠挂肚了……祝愿你们恩爱和谐,天长地久一生幸福!

  孟艳即日

  赵小光和王娟看完信惊骇不己,这太不可思议了!

  面对眼前的坟冢两个人既感动又有些惶然。这位年轻母亲的亡魂为了孩子可谓用心良苦,往后一定要把孩子扶养成人,以不辜负孟艳灵魂的嘱托……

  直到三天之后,梁晓莉和杜莎莎的尸体才被发现。她们的死状很惨,全都被挖掉了一只眼睛、切掉了一只耳朵,而且割去了一只手、一只脚。

  更重要的是,她们的腹部已经被剖开,里面成双的内脏都已经不见了一只。血流了一地,房间里散发着浓重刺鼻的味道,她们的身体被染成了悲惨而绚丽的花朵。

  梁晓莉的故事

  梁晓莉有一双漂亮的小腿,线条柔和,皮肤白皙。所以,她喜欢穿各种颜色的袜子,这样可以将别人的目光吸引到她的小腿上。

  可是自从住进这家忘忧湖宾馆之后,梁晓莉遇到了一点儿麻烦,是关于袜子的麻烦。

  清晨起床,梁晓莉发现自己那双最漂亮的桃红色袜子不见了,确切地说,是少了一只。余下的那只袜子孤零零地躺在地板上,看上去好可怜。

  梁晓莉当然不甘心了,她把整个房间翻了一遍,也没有找到另外那只袜子。可是,袜子怎么会消失呢?这种东西也没有人偷啊。无奈之下,梁晓莉只好翻出了另外一双斑马纹袜子穿了起来。

  事情并没有结束,第二天早上,梁晓莉发现她的斑马纹袜子也少了一只。余下那一只落在窗台上,像在等待着另外一只袜子。

  “见鬼了!”梁晓莉对着单只袜子大叫起来。然而,毕竟还是要出门,她翻出了最后一双袜子,淡粉色蝴蝶结的。

  入夜时分,梁晓莉多长了个心眼儿,她可不能再让这双袜子凭空消失了。于是,她故意把这双袜子压在了枕头底下,而且不时用手摸摸。

  到了夜半三点多钟,梁晓莉感到全身发冷,不由醒了过来。她下意识地把手伸到了枕头下面,去摸那仅存的袜子,然而,她的指尖触到了——个冰冷而柔软的东西!

  借着月光,梁晓莉壮着胆子把枕头掀开了一条缝儿。她看到一只惨白枯瘦的手,正紧紧地握着她的一只袜子……

  杜莎莎的故事

  杜莎莎是个光彩照人的女人,自从她走进忘忧湖宾馆之后,众人的目光都被她吸引了。

  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她耳朵上那对闪闪发光的耳坠。那显然是天然蓝宝石的,颜色仿佛深海一般,神秘莫测。杜莎莎也知道这对宝石耳坠能为自己增色不少,因此她走起路来的时候格外注意扭动脖颈,让那对蓝宝石耳坠不断地晃动。

  然而,就在第二天早晨,杜莎莎吃惊地发现耳坠少了一只!

  杜莎莎大惊失色,她翻遍了整个房间,也没有找到另外一只。如果是进了小偷,那么应当两只一起偷走啊,仅偷走一只算什么?

  无奈之下,杜莎莎取出了另外一对耳坠,铂金月牙型的。这对耳坠也很抢眼,杜莎莎出门的时候依旧吸引了无数的目光。游玩归来之后,杜莎莎不忘把耳坠放在床头,而且摆得整整齐齐的。

  尽量如此,次日清晨,耳坠还是少了一只!

  这下杜莎莎可真的心疼了,她打电话给包养自己的富翁,哭诉了这几天的经历:“干爹,就怪你!你让我自己到这里游玩,现在你给我买的耳坠丢了,怎么办?”

  富翁的语气明显有些不耐烦:“不是还有一对吗?回来以后再给你买新的。”

  杜莎莎无奈地叹了口气,挂断了电话。她知道,电话那端的中年男人并没有认真听自己的话,他不过以为自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再骗点儿首饰罢了。杜莎莎取出了最后一对耳坠,红宝石的,挂在了耳朵上。

  当天晚上,杜莎莎把耳坠收进了首饰盒,思来想去把首饰盒放在了床下。她想:即使有小偷,也不会知道耳坠在床下吧?杜莎莎安心地睡了。

  午夜时分,杜莎莎感觉很不舒服,整张床不规律地晃动着。她诧异地坐了起来,借着月光,她明显感觉到床下有东西!

  “果然是小偷!”杜莎莎心里暗暗地说。她弯下纤细的腰,向床下看去。

  黑暗中,一双绿幽幽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她!

  吴茗的故事

  吴茗看上去和普通女孩没有什么不一样,除了那对常年不会摘下来的手套。

  是的,她每天都会戴着手套,黑色的、白色的;有花边的、无花边的。这次旅游,她带了三双最喜欢的,准备换着戴。

  然而,就在住进宾馆的第一个早晨,她发现一只白手套不见了。

  吴茗冷静地思考了一下,然后断定:可能是自己昨天倒垃圾的时候不小心把其中一只丢掉了。她很淡定地换了另外一副黑色的,走出门去。

  然而第二天早上,黑色的手套又少了一只。

  吴茗再次冷静地思考,她觉得可能是昨晚洗脸的时候不小心把手套顺着下水道冲走了。于是她取出了浅金色的那副。

  第三天早上,又一只手套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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