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写作方式更倾向于王二。那个在万寿寺中焉掉的人,失去记忆的人。我和他有相似的地方,都是写的关于记忆出了问题的人的故事。杨二是我故事的主人公,但我老觉得杨二就是我一般。他的故事由我来写,我想怎样写就怎样写。这是作为一个作家的权力。杨二的真实就是我的真实,我想这样就很好了。
有时候,杨二就是我的化身,我也是我的化身,两个都是我,两个都是杨二。我期盼有一天,我和杨二能够统一,这样写起故事来就会更容易一些。写自己的故事总比写别人的故事来得方便些。我这样想,不知道杨二有没有意见。
我写他的故事进展得很慢,虽然我很努力想提高速度,但到现在仍只不过是交代了一点眉目。我写过他在幽暗的灯光下思考自己一团糟的问题。写过他在中午炙热的太阳下,骑着自行车找工作的问题。也写过他觉得自己变成老鼠的问题。也顺便交代了一下他追女朋友的事情。不过我好像记得明明这个女朋友是我自己的,难道,我把自己加在了他身上还不够,还想把我的女朋友也加在他身上,我有毛病啊我。这样写起来,就少了几分严肃性,不会是事实。但我以他的名义写出来就不会有人对号入座了。
我在这个糟糕的世界度过了一宿又一宿,杨二也是这样。今夜时而下雨,时而天晴。下雨时雾气笼罩着这片黑暗,黑暗就有一种说不出的苍白的感觉。天放晴时,远处几点孤独的灯,照得杨二不敢睁开双眼。我当时写杨二的故事就是这样写的。
我迎来曙光,终于知道杨二的故事还在继续,我的写作也将一步步深入。光明让我走进杨二的内心,我感到了独白的乐趣。这是一条线索,我必须牢牢地抓在手中,这样写来,我不觉得太累,我也能很安心。反正,我在写杨二的故事的时候,就把自己当成杨二了。
他告诉过我,在他的世界变得一团糟以后他梦见自己有时候成了堂吉诃德。那位中世纪的骑士英雄,那是他的偶像。我开始写他的这个情节时,我感到自己也成了堂吉诃德,在风车和羊群中冲锋陷阵。也许大家在这里会认为我把人们比喻成了风车和羊群,我确有此意。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温顺得一句话都不说的死人,一种呆若木鸡的活人。其实这两种人就是一种人。我不是这两种人之一,我是战士,是解放人类的人。如你所知,堂氏的世界也是一团糟,被他压在身下的白马,有时候又是灰色的,或者来自西域的大宛,或者像血一样出汗的。他手中那根木头做的长矛,有时候变成短剑,有时候枪头又刺进风车中被绞成几截,一截一截的散落在草丛中,像一朵朵病痛的鲜花,情景很是悲壮。
有关堂氏的这身装备,我有几点要叙述的。包括他的头盔,铠甲,披风,护腕,护裆,靴子,当然还有他的仆人。头盔在夕阳下发出金黄色的光芒,让羊群以为太阳落到了地上,吓得四处奔逃。他的头盔是他自己设计的产物,圆圆的,精铁锻制,但他习惯性地表示他作为一个骑士的荣耀,在表面镀了一层金,这层金使他看起来威武多了。他表示他不想看到敌人的鲜血从他的枪尖上冒出来,所以他的头盔就设计成这样:除了套头这外,没有一个洞,有点像我奶奶以前熬药的砂罐,只是没有供搬动时使用的耳朵。也就是说他在进攻的时候,他什么都看不见。所以,他平时不能也不想把它戴在头上,他为了戴着舒服,设计得比正常的头盔要大,在里面帮了一层羊毛。也就是说,比正常头盔重了不少,戴着又重,又看不见,所以他平时就不戴了,只有发现敌人进攻时他才套在头上。这样使敌人望而生畏,未出手时已吓破了敌人的胆。的确也是这样的,羊群看到他来时都四散逃命去了。堂氏发出胜利者的爽朗的大笑,这笑声从头盔里传出来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他的铠甲却是另外一种风情,我想它肯定全是用银子打造的,通体焕着银色的光芒。但不是整个的一块,而是无数块,就像鱼的鳞一样排列。一排排锋利的尖刃翘向外面,整个地向敌人挑衅。这样的东西有两片,战斗时身前一片,身后一片,用坚韧的牛筋穿上,这样就相当的牢固。这也是堂氏自己设计的。我认为这样的设计有一个很大的缺陷,临阵时,一时手忙脚乱的,穿反了他就完了,锋利的刀片就要了他的命了。堂氏当然比我聪明,他也想到了这点,所以他穿了一件用蚕丝和蜘蛛丝还有头发混合织成的衬衣,这样的东西在速度不高的前提下很难被刺穿。为了织这件衣服,他花了三年的时间。他动员了他的老婆,他的仆人,他的佃户,他甚至要佃户用这些东西抵租子。这样大费周章的事情我是不做的。打这件铠甲花了他三个月,做件衬衣却花了三年。但堂氏就是这样做了,他的世界一团糟嘛,你还能要求他做什么。他还用剩下的一点做了护腕和护裆,对于护裆,这玩意他老婆肯定有意见,我在此就不提了。那件披风也不是火红的——你见过浑身火红的羊吗,如果你见过,那你就可以认为这件披风是火红的。那是敌人(绵羊)的皮做的,要知道冬天的西班牙是相当的冷,而且,用敌人的皮做披风不但可以威慑敌人,还可以壮自己威风。那双靴子就不值一提了,那是他用整个羊身体(除了皮)同他的佃户换来的,农做时穿的,乌黑的猪皮做的,很抗寒和防水。他做了上面的所有装备后,没有再足够的钱做一双更好的靴子,只能不讲究了,时间不等人啊。不过配上这身行头,他看起来已经很威风了。他的仆人跟着他平时就烧水做饭,战斗时,他也只负责收拾战场和战利品。对于他的长枪被绞成数节这件事,他就命他的仆人把那些碎片收起来,做为他战斗的见证。他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此。我个人认为,似有不妥。枪断了,应该是战败的标志吧。不过这样的人跟我一样,我也有这样的嗜好。比如我把我世界一团糟的故事让杨二写下来,作为我二零零六年的见证。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堂氏每天踩着露水前进(应该是他的大宛马踩着露水,他骑在马上)。他的仆人骑着一头驴子在后面远远地跟着,以至于消失不见。但他又总是在主人需要缴获战利品和打扫战场的时候出现,所以他从来没看到过主人战斗的风采。堂氏也没有要停下来等他的意思,他的一天就是战斗的一天,不能有稍息的片刻。我的一天也是战斗的一天。我每天早晨也踩着露水前进(城市没有露水,我不知道我踩的什么。反正,我每天很早就出发),没有停下来等谁的意思——我也没人可等。我一天的全部意义就是寻找工作。众所周知,现在的大学毕业生找工作很难,而我这个大学毕业了两年的人找工作更难。我每一天都是汗下如雨。成都这个城市就是这样的,一部分人坐在河边的树阴下悠闲地品茶,谈天。一部分人(比如我)却劳苦奔波,大汗淋漓。每次经历这样的场面,我就成了堂氏,我戴着头盔——他们没人认得我吧——战斗,那些人就是羊群,我的自行车,成了我的汗血马,我驰骋着毫无顾忌地冲过去。最后,总有一个场面:我一头栽倒在锦江里面。我总是吓出一身冷汗,府南河——也就是锦江——又脏又臭,不适合在里面玩耍。我把自己当成了一条要死不活的鲫鱼,拼命地喝了几口黑而浓的水后,把自己白里透红的肚皮翻了上来,过不了多久我也就成了黑而浓的一坨了。大家知道,这就是说,我死了。我不会游泳,典型的秤砣落底。我奇怪自己怎么会变成鱼呢。众所周知,鱼是会游泳的啊。府南河水又臭又脏,还加上我这样一条死鱼,景象的确有些不太舒服。但河边喝茶,聊天的人就当我并不存在。河里见底的河炕,证明水并不深,一团团白色的哀歌围绕着我,我就这样顺着锦江流下去,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摆脱死亡的命运。
我当时吓出了一身冷汗,马上就清醒了过来。通常我大汗淋漓,这点冷汗并不算什么。我清醒过后,发觉自己既不是鱼,也不是堂吉诃德,我是杨二。就轻轻地啐了一口,走了。他们是绵羊嘛,我知道,我能理解。
我骑着汗血马——自行车——继续走着,继续碰到这样的情况,继续成为堂吉诃德,继续成了一条死去的鱼,直到最后,我啐了一口,走了。这种事情在我身上似乎经常发生。我的世界一团糟嘛,我也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