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宋弥深一直认为,就这样抱到天荒地老,也很美好。
譬如长歌,总是悠长才会动人。人生如长歌,一段小曲儿,总不会一直平缓到尽头,总会有起起伏伏,高高低低。从小到大,她总是希望他们仨人可以就这样嬉嬉闹闹的便过完这一生。然而,这高高低低的落差,总算是要到来了。
犹记得儿时,她也喜欢这样抱着宋致远。将他扑倒在地板上,整个人趴在他的身上,脑袋不停地往他的胸膛钻,直到宋致远也发出了‘咯咯’的笑声,直喊着“妹妹你快起来”。
儿时阳光明媚,如今四野皆空。空空荡荡的夜,冷冷清清的周遭,从前一切都很美好,只要牵着彼此的小手,便感觉拥有了全世界。
八岁那年,宋弥深第一次遇见成梓喻。那天她站在自家陌生的房子里,透过窗子观察周遭的一切,宋致远则安静地待在她身旁,沉默不语。她和宋致远,她才是最活泼的那一个。
透过窗子,她看到当时穿着背带牛仔的成梓喻,稚嫩的脸上扬着明媚的笑容,她一路小跑,直到扑进宋永真的怀里。宋永真一只手拿着小铲子,正在栽花,他只好用另一只手回抱住成梓喻。宋永真笑着在她的脸上用力地亲了一口,“去,宋叔叔家来了两个小宝贝哦……”
就是那天,宋弥深第一次被笑嘻嘻的小成梓喻扑倒在地,在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宋致远也被用同样的方式,轻轻地抱住。兄妹俩一脸懵懂。后来才知道,这是小成梓喻表达亲昵的方式。
十二岁那年,他们三个已经天天黏在一起。从家到学校的路并不长,但他们却仿似将所有的快乐都铺在了这条路上,让它渐渐地长成了幸福的样子,慢慢延伸成了无尽的岁月。
也就是那年,成梓喻的父母人间蒸发了般消失,再也找不到踪迹。成梓喻哭得不能自已,小小的人儿,坐在自己的台阶上,从黄昏哭到入夜,直到饥肠辘辘,双眼红肿。
是宋致远。他一把将成梓喻往自己的怀里带,紧紧地抱着她,一只手还不忘地轻抚她的背脊。他轻轻地在成梓喻的耳际说,“没事的,还有我呢。”
小弥深也轻轻地从后面抱着她,整张脸都埋在他的背上。那是第一次成梓喻感觉到,就算父母不在了,她的依靠也还是全世界。她的人生版图被硬生生地扯下了一角,又被无限地扩大,直到温暖充盈了她整个十二岁。
十七岁那年,已过成年礼的宋致远报了警校,暂时离开了仨人的世界。就因为宋致远偷偷报了志愿,成梓喻和宋弥深整整三天都没有理他,仿佛早就约好了似的。宋致远和老爸谈论这茬事的时候,宋弥深和成梓喻在自己的房间里,静坐不动。
“别这样,做警察是我的理想。”宋致远乖乖地端着盘子,站在两人房间的中间,扯着嗓子说道。自十二岁开始,成梓喻便住进了宋家,挤入了这小小的二楼里。
“你走开!”几乎是同时,两边的房间一声巨吼。宋致远不得扶额,完全没法子。那天,他留下了一张纸条作为告别,坐上宋永真的小汽车,离开了宋宅去报道。宋弥深瘪嘴了一晚上,而成梓喻在房间里抽泣了一晚上。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成梓喻发现,原来她喜欢这个一直唤她妹妹的人,喜欢宋致远。眼泪吧嗒吧嗒地落在木质地板上,蜷缩在角落里,怀里还抱着宋致远枕过的枕头。房间的周遭都散发着宋致远清新的气息,她整个人被包裹在一种叫“宋致远”的空气里。
在宋致远离开的那些天里,她竟然每天都魂不守舍,每每放学回到宋宅,他便开始想念宋致远,她好想知道,宋致远在警校累不累,吃得好不好,能不能马上回来。
后来,她搬回了成家,并且在第二年的同一个季节,考进了宋致远所在的警校。留着一头清扬的短发,行事干净利落,身手灵敏矫捷,摇身一变,成为清市警局的警花。
而到如今,成梓喻才发现,她不在乎宋致远理不理解她,她只想要待在他身边,就算他什么都不知道也罢,只要和他一起工作,一起用餐,他就觉得世界很美好。爱情嘛,还不是一个人倾心于另一个人,愿意为了他把自己的秘密藏得越来越深,愿意为了他作出一而再再而三的让步,愿意为了他变成他的盾牌,他的后备。
喜欢一个人有什么不同,也不过是喜欢和他并肩作战的感觉,无论是工作,还是人生。只要宋致远站在他的眼前,无论是哭着,笑着,还是如冰山般的板着脸,他都心满意足。
只要看到他,这个世界就非常美好。
“知道为什么那会儿我突然剪了头发,而且这么多年都没有谈恋爱吗……”成梓喻在她耳边轻声说道,嘴角还不自觉地上扬了。
“因为警察需要?”她承认,像成梓喻这样越长越俊俏的女孩子,在从前学校里,总是被追逐的对象。而她也长得亭亭玉立,清新脱俗,自从成梓喻剪了短发,两个人站在一起,也是般配得令人无话可说。
但是……
“因为我喜欢他。”成梓喻从她身上爬起来,翘着手说道,“所以我才拼了命想要进部队,想要考警校……”
可能怎么办呢,我最喜欢的男生,是一个每天唤我妹妹的人。他才不会喜欢我的吧,我在他眼里,才不是什么女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