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莎也用甜甜的声音,甜甜地跟着哼,晃着小脑袋,眉眼弯弯,像从天而降的小天使。
多好啊!
此刻的她,年轻的她,只听得懂《爱情鸟》里的轻快和悠扬。
而我呢?
我的脑海里,却浮现了《爱情鸟》MV里,男主角最后看着女主角提着红色行李箱,头也不回地踏上了通向远方的绿皮列车。
相爱容易,相守太难。
我记得这首歌是柏斐文自己写的,写给他的初恋女友。
而今,十多年过去了,柏斐文依然孑然一身。
最近听说,他要退隐两年,去美国读书了。
“薇薇,你怎么哭了?”
丽莎的话,将我的思绪拉回现实。
我抬起手,摸了摸脸,满手的泪水。
“这首歌太好听了。我好感动。丽莎,我回去就养一只爱情鸟!”
丽莎兴奋地说,她也要养。
然后,丽莎一路上都在问我,真的有爱情鸟吗?
我告诉她,有种叫牡丹鹦鹉的鸟,又被成为恋爱鸟!
感谢我们活在现代社会,我用手机百度了一张照片,给丽莎看。
小姑娘看得眼睛都直了,不停赞叹好漂亮,好漂亮。
我微笑着,悄悄松了口气。
我和丽莎有说有笑,让她走在我前面,费劲地随人流艰难地挤了出来。
我们先去地下车库取了车。
从体育馆出来,我给阿旭先生打电话,告诉他,演唱会结束了。
“我们在体育馆东门外的KFC。”
“好的。”
我挂断电话,告诉丽莎。
小姑娘蛮灵的,自己设置好导航,几分钟后,我们就到了。
“丽莎小姐,时间不早,楚总吩咐我送您回酒店。”阿旭先生上前,彬彬有礼地对丽莎笑道。
丽莎打了个呵欠,将车钥匙丢给阿旭先生,冲我甜甜一笑,“薇薇,记得我们明天的约会哟!”
“好的,好的。”我笑着应下,心里却苦恼去哪里给这姑娘买一只牡丹鹦鹉啊!
第171章楚浩辰买棉花糖
我看着丽莎坐上副驾驶,换阿旭开车,送她回去,只好独自去见楚浩辰。
楚浩辰那样的男人,无论坐在那里,都自成一道风景线。
我只要循着姑娘们的目光找过去,立马锁定目标。
他坐在窗边,单手支着下颌,神色专注地翻阅摊在桌面上的书。
不是说,自己很累,需要休息一会吗?
那他现在是做什么?
还让不让我和赵海辰之流的笨蛋活了!
可,我又有什么资格管他呢?
“楚总,阿旭先生送丽莎小姐回酒店了。”
楚浩辰抬起眼帘,神色淡漠地扫我一眼,语气平静地“嗯”了一声。
他将书装进公事包里,拿起搭在椅背上的西装,搭在手臂上,对我道,“走吧。”
这一套动作,由他做来,如行云流水,潇洒从容而有气势。
我不禁看红了脸。
默默地跟着楚浩辰离开KFC,我想了想,还是把丽莎约我明天去买鸟这件事,告诉他了。
楚浩辰慢下步伐,和我并肩,侧眸看着我,“你们不是去听演唱会吗?她怎么会想买……咳,买鸟?”
不知为何,经楚浩辰一说,我可耻地红了脸。
“就是,就是柏斐文最后翻了丽莎的牌,她要听爱豆唱《爱情鸟》啦!然后,我嘴贱说真的有这种鸟,她就想买一只养!”
我小小声地解释。
楚浩辰沉默了。
气氛一度十分尴尬。
“楚总,我,我就在这里坐公交车回去了。”
“听Mida说,最近你一直在上语言课?”
我愣了下,点点头,“是啊!怎么了?”可楚浩辰为什么会问这件事?
楚浩辰垂眸,目光灼灼地看着我,“学得怎么样?”
额,这个尬聊高手啊!
我心虚地撩了撩头发,“越学,越发现,自己的英语水平很垃圾。就算六级考了高分,也不够用的。法语的话,我是零基础,现在还在学基础发音呢。”
“嗯。”
“楚总,那个——”
“车来了。”
是的,我刚认识楚浩辰那会儿,他使用的那辆奥迪座驾,又出来刷存在感了。
我的天啊,楚浩辰到底有多少辆车!!
车子靠路旁停下。
来回奔波的阿旭先生打开后面车门,恭敬地请老板上车。
我也只好上去。
看来,当大老板的助理,的确是可怜死辣!
后来,当我知道阿旭先生跟着楚浩辰的两年半,就在寸土寸金的T市全款买了一套两百多平的酒店型复式公寓,才意识到自己还是太嫩了。
这年头,哭穷的都是大爷。
说自己可怜的,其实啊,过得可滋润了。
真正生活拮据的,比如我,都是沉默的羔羊。
翌日,大清早的,我被楚浩辰的电话吵醒了。
是的,一直早睡早睡,作息规律,天天向上的我,昨晚又失眠到凌晨三点。
“喂?谁呀!”
“乔薇薇,开门。”
五个字,将我吓得清醒彻底。
“你在我家门口?”
“还有丽莎。”
我看了眼闹钟。
原来已经不早了,都快十点了。
“给你两分钟。”
我要炸了!
亏我昨晚还为这人辗转反侧呢!
楚浩辰的说话语气,已经收放自如地回到了我们认识的最初。
那,我也不用顾忌形象了。
把头发梳理整齐,就穿着皱巴巴的彼得兔长款睡裙,颠颠地跑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对父女。
不怪我这样形容楚浩辰和丽莎。
楚浩辰本就三十而立,穿的又是黑色西装,更显成熟和冷漠。
丽莎呢,她大概是有一颗cos的心,今天的打扮,恕我眼界狭窄,并没有看到大街上有人这样穿……
嗯,今天的丽莎是一位带着黑色猫耳朵发箍的粉色系的洛丽塔。
“请进,请进。”
我赶紧取出拖鞋,放到地上,邀请这对“父女”进来。
“丽莎想喝什么?”上次被Mida吐槽过后,我便补给了很多招待客人的饮品。
“她还没有吃早餐。”
这句,楚浩辰是用纯正的英语说的。
丽莎不好意思地对我笑得可甜了。
她告诉我,听阿旭先生说,我的厨艺很棒的,想吃我做的中国家常菜。
我能怎么样?
只能被阿旭坑到底!
“那,我先热牛奶,你们先喝着,暖暖胃?”
丽莎很乖巧懂事地点了点头。
“楚总,您呢?”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一样。”
然后,在我的注视下,这对“父女”排排坐在沙发上,眨巴着漂亮的眼睛,等我投喂。
打开冰箱,取出昨天买的纯牛奶,用奶锅加热,倒入开水烫过的玻璃杯子,给两位大佬送去。
“你打算做什么?”
“前晚,我包了些饺子,有好几种馅料的。我打算每样拿十个,混一起煮,丽莎应该会吃得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