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外面的过道里,林夕正晾着,自己刚刚清清洗好的衣服,看见一辆兰博基尼,从外面向宿舍楼缓缓开来,林夕在想,自己以前也听说过兰博基尼的小轿车,她只知道很昂贵,看见这么好看的车,开来,林夕忍不住多看了一会儿,她想,这里面一定是有钱人。
那辆白色的车,开到宿舍楼下时,车停了,轿门打开了,一双红色耀眼的高跟鞋,优雅着地,然后一个年轻少女,从那辆白色小轿车里走了出来,只见她穿了一件淡紫色的连衣裙,淡淡的紫色,传达出优雅的贵族气质,脖子上戴着一条珍珠项链,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浑身上下透露着,一种高贵的气质。
接着,一个身着黑衣的中年男子,也从那辆车上走了下来。
少女转过身,不知道对那名黑衣男子说了什么,好像是在吩咐些什么,然后黑衣男子,就把车上的东西搬了下来,跟在少女的后面,缓缓上了宿舍楼。
在走廊上看着少女走远的背影,林夕有些落寞,她心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千金小姐吧!穿着那么华丽的衣服,戴着那么耀眼的珍珠项链,穿着那么好看的高跟鞋,开着那么昂贵的小轿车······
想着这些,林夕的眼神流露出满满的羡慕,她想会不会有一天,她也可以这样呢?说不定自己以后,会挣很多很多钱,然后就可以买好多好的,漂亮衣服和鞋子,说不定自己也可以,像那个少年一样,开着昂贵的兰博基尼,出去兜风······
林夕想着想着,突然又露出一点无奈的神情,轻轻叹了口气,走进了宿舍,默默收拾着东西。
“206,到了,你把东西搬进去吧!”“是,小姐。”林夕在宿舍里默默收拾着东西,突然一个好听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她忍不住张望,没想到,居然是刚刚在楼下看到的那个千金小姐,后面跟着那个黑衣男子,拿了很多东西进来了,看着样子,黑衣男子在帮那个千金小姐搬东西。
看来,这个千金小姐,以后会是林夕的新室友了,林夕站了起来,一直盯着这个千金小姐,而这个身着紫色连衣裙的少女,慢慢走了进来,看到宿舍里还有一个女生,就走了过来。
身着紫色连衣裙的少女,看了一眼站在床边的这个女生,只见她穿了一身白色的衣裤,身上也没有多余的装饰品,全身上下,透露着朴素的气息。
她扎着一个马尾,顺滑的斜刘海下,是一张清秀的小脸,弯弯的眉毛,一双闪亮的眼睛,好似一汪清泉,缓缓流动,眼神顾盼流转之间,透着清纯无邪,像是大自然的璞玉,未经雕琢,却吸人眼球,挺挺的鼻子,樱桃小口,长在这张清秀的小脸上,恰到好处,给人一种很自然舒服的感觉。
“我叫顾曼罗,你叫什么名字?”身着紫色连衣裙的少女率先开了口,“顾······曼······罗?这是你的名字?真好听!”林夕笑着说。
“是吗?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顾曼罗微笑着说,边说便伸出了右手,林夕也伸出了右手,两人握了握手,林夕咧嘴一笑:“我叫林夕,以后请多多关照。”
“好啊!林夕,你名字也挺好听的。”
“嘻嘻,还好啦!”
两人打了招呼,就开始收拾了东西,顾曼罗基本上没怎么动手,铺床什么的有那个黑衣男子帮忙,收拾的差不多的时候,那个黑衣男子就离开了,听他叫着顾曼罗“小姐”,林夕心里也大概猜到,这个顾曼罗是一个千金小姐,这是毋庸置疑的,那个黑衣男子,应该是她们家仆人吧!
事实上,的却如此,和顾曼罗相处了几天之后,林夕就深深认识到,顾曼罗确实是个,名副其实的千金小姐,她爸是顾氏企业的董事长,顾氏企业作为一个大型上市公司,在上海这个城市名声很大,和多家外国公司都有合作的项目,顾氏企业实力雄厚,旗下有多家公司,也算是个不容小觑的,一方商业霸主。
顾曼罗作为顾家唯一的女儿,是顾董事长的掌上明珠,在家里的生活真可谓是锦衣玉食,顾曼罗从小过着公主般的生活,要什么有什么,一直以来都是上的豪华气派的贵族学校,喜爱音乐舞蹈,学习也不错,长得也是倾国倾城。
如果是在古代的话,顾曼罗一定是一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才女,是一个气质温婉高贵的大家闺秀,是一个才华一绝,名冠天下的豪门千金。林夕如是想。
除了顾氏企业,另一个能与其媲美的,就是上海著名的星洲集团了,星洲集团也是一个大型的上市公司,实力雄厚,资产丰厚,其发展历史很悠久,比顾氏企业发展要早得多,论名望,论口碑的话,还是星洲集团领先一步,而且上海很多企业,都是以星洲集团马首是瞻的。
这些都是林夕从顾曼罗的口中知道的,她还听顾曼罗说起过,星洲集团的大公子武星洲,和二公子武星羽,也在这所学校上学。
没想到开学第一天,他们就见面了,开学那天,第一次上课,老师点完名,就是武星洲没到,过了一会儿,教室里就进来了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穿着一件黑色体恤,一条黑色牛仔裤,脸上并没有因为迟到,而愧疚不安的表情,而是挂着一幅高傲冷淡的神情。
林夕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的五官模样,他就已经走到了林夕的后面,坐了下来,林夕心想,这个男生应该就是武星洲了吧!一看就知道,一副纨绔子弟的样子,林夕对他并没有好感,甚至不想同他说话。
来了几天,林夕已经深深感到,奥莉堡大学,真不愧是一个豪华气派的贵族学校,这里的学生,都称得上是贵族,除了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