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凌宇枫忽然说道:“寻希,其实要抓到这个小偷不难,因为小偷留下一句话,说还会光临我这里。所以,我想的是,只要寻希你留在这别墅里,等小偷一来,包准能够将他擒获,你觉得是不是?”
说着,凌宇枫这才摸出一张皱巴巴的字条,递给了楚寻希。
楚寻希接过来一看,果然看到上面有一行丑陋的字,写的的确是会再次光顾的话。
“要我怎么说你才好,这么重要的线索,你现在才拿出来。”楚寻希简直忍不住要吐血了。
凌宇枫挠挠头道:“我这不是忘了吗?”
楚寻希感到彻底无语。
“寻希,说好了,你留下来,守株待兔,帮忙抓小偷,等抓到小偷之后,我一定会重重酬谢你的。”凌宇枫很是认真地说。
楚寻希想,抓小偷是自己的职责,现在也只有这样,便没有多说什么,答应了。
第三十四章做人民的好公仆!
楚寻希被凌宇枫糊弄的一愣一愣的,真成了凌宇枫的私人看家小刑警。
她每天起床睁眼便心心念念的要给凌宇枫抓住小偷,作为一名刑警抓小偷是她的天职,就好像猫的天职是抓老鼠一样,额,虽然现在有些猫已经不抓老鼠了,变成人类的小宠物了……
不过她楚寻希还是要抓小偷滴,她可不能像那些不务正业的猫一样,变成没有用的玩具,她是人民的好公仆!
她伸出手做了一个加油的手势,而后又觉得心中的正义力量正冉冉升起,忍不住又做了一个超人的手势,顿时感觉,肩上的任务又重了几分,在抓小偷这条路上,她可真的是任重而道远啊。
不过,只要肯努力,丝毫不懈怠,相信她的身手,小偷胆敢进这宅子,她必定会让他又去无回!诶,诶,不对,她必定让他从哪来都得回到警局去,接受道德和思想上的洗礼和升华。
想来这也是日行一善助人为乐的有意义的职业!
“嘿嘿嘿。”楚寻希傻傻的笑着,阳光拂过她凌乱的发和鼻尖,将她小巧白皙的面庞上镀上了一层薄薄近似透明的金色,加上她活力满满的可爱笑容,愈加称得她宛如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小精灵,身上散发着一股能够振奋人心的力量和光芒,你只是稍稍看一眼她,今天的心情好像都会被她感染,比如正在门缝处伫立的某人——
凌宇枫透过狭窄的门缝看着那个傻女人正摆着各种诡异的动作,自娱自乐的笑得不亦乐乎,一大早就跟打了鸡血似的,还没洗漱呢吧……看着真是蠢到不行……唉,他叹了一口气,向来表情不多的脸上,却浮现出一抹淡淡的笑容,那笑是由心而发的,不是在外面工作谈生意时官方客套而硬挤出来的笑。手摸了一把面庞,他大力的揉了一下,心里暗暗的道:“凌宇枫,你是不是疯了?竟然被这个蠢女人迷得神魂颠倒而不能自拔?不是吧……
他见过的女人,姿色万千,哪一个不比楚寻希美艳动人,哪一个不必她妖娆多姿,但,他就是迷上了她,迷上了她身上那股子不撞南墙不回头执着的傻劲儿,还有她身上满满的正能量和像孩童般的单纯天真,她的心里一定是装了一个由自己主演的童话故事,才能在这复杂的社会上仍然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那都是他未曾在别的女人身上看见过的,类似于阳光的味道,他所在所处于的地方,很少能嗅到这种味道,在她身上他总会用种久违了的感觉。
每次凌宇枫看到楚寻希心里就觉得好像被阳光杀了一下毒,那些个阴谋权利和尔虞我诈顷刻间就化为乌有,心中只留有阳光晒后的余温。
可是这抹令他驻足的阳光究竟还是不属于他,他现在只能是“借光”。
楚寻希这个傻女人,他又在心上暗骂了她一遍,他三番五次的留她,她为何就是一丁点都看不出来了,他也是醉了,才拿抓小偷这种不太高级的理由将她留在身边,这理由搁别的女人身上,要么早明白他什么心意了,要么早直言拒绝了,只有她这个单细胞的动物才真的相信他,他是要她留下帮他看家抓小偷!
罢了、罢了,他又是一个摇头,他也无所谓了,用这个方法只要能留住楚寻希便是值得夸赞的好方法,他现在只一心想每一天都能让他那颗在光怪陆离里深深疲惫的心好好的晒晒阳光,感受一下活着的真实。
楚寻希连连被凌宇枫腹诽了好几次笨蛋、蠢女人,终于也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诶,怎么回事儿?难道昨天夜里感冒了?想想自己的身体素质,楚寻希摇了摇头,断然给予否定,她别的不敢说,可对自己的身体那是相当自信,以前在部队里的时候什么没练过,体能那可是拿了前三的,能跟小说里病歪歪的女主似的,动不动就感染个风寒啥的……
呵呵,笑话,她捂着嘴,视线一转,正好转到门缝那里,定睛一看,竟看到了一个人影?!
她当下来了警惕感,立刻警觉起来,全身的毛孔似乎都张开了一般,耳朵竖起,全身上下仿佛是捕猎的猎人上身,只差没有拿着一把猎枪,不过以她的身手就算是不拿猎枪,她的猎物也无处可逃。手已做拳状,她一个翻身,已从床上翻了下去,到地板上时身形打了一个滚,后背轻轻的碾压过地面,使整个人的重心更低,也无其他的声音发出,到她侧身蹲下近门框的时候,也不过两三秒的时间,身形快如闪电,却无雷声,静静的,无声无息……
某个站在门口,久久陷入沉思的人,还在想怎么能找个长远的办法把楚寻希永永远远的留在自己的身边,却不曾想,危险已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