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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两百二十七章 季凡的厨艺

作者:乾凰.|发布时间:2024-12-19 18:13|字数:2713

  目送着老三连滚带爬,迅速离去之后,莲儿的脸色突然一变,随后冷冷地扭过了头,两道尖锐中夹杂着丝丝杀意的目光直勾勾地投向了院子里的一角:“听够了吗?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有听墙角的习惯。”

  “我不是有意的。”早就知道自己的隐匿功夫瞒不过她,季凡也不抱任何奢望,被发现之后,立马就乖乖的走了出来。

  “晚膳做好了?”莲儿望了望已经微微变色的天幕,厉声问道。

  “做好了,不过,可能不太和你的胃口。”在一连被莲儿骂走六个厨师之后,季凡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位大小姐平日的生活到底有多娇贵,多挑剔。连专业大厨烹饪的餐食都入不了她的法眼,自己做的那些东西,恐怕只消看一眼卖相,就会被她狠狠地摔到地上吧。

  “做好了那就走啊,站在这儿干嘛?街头卖身啊。”莲儿的性子,本来也不是这般严肃冷漠的,可不知为何,只要一看见季凡那副生无可恋的模样,她都会不由自主的来气,却又不肯在他身上发泄出来,最后只能苦了自个儿,白白生出这许多闷气来。

  “这就是你给我做的晚膳?”在让他准备今天的饭食之前,莲儿就已经做好了可能会啃啃凉拌黄瓜,或者喝点儿泡菜汤的打算,但人算终究不如天算,等她真正坐到餐桌上,看清楚自己面前摆的食物,她才算彻底明白什么叫穷疯了。

  “对啊。”季凡像是没有听出她话里的质问,回答得一本正经。

  “你家一顿饭就喝粥啊!菜呢?我的菜呢?就算是凉拌黄瓜,你也得给我拌上一盘啊。”用勺子搅了搅碗里乳白色的半固体,莲儿真是快被季凡这个缺心眼儿的家伙给气抓狂了。

  南国人日子过得穷,不喜欢吃肉,这是人家的风俗,她身为外族人,入乡随俗什么的也很正常。但她可是富可敌国的洛隐圣母啊,就算再不济,素菜也得给她来上几个啊,总不能让她喝着白粥过日子吧。

  “有菜啊。”看到莲儿大动肝火,季凡先是微微一愣,然后居然很主动地走到了她身边,用勺子沿着碗底一捞,捞出了几块豆腐和腐竹,“这样一碗粥里面,既有菜又有饭,还有鸡蛋。算是很好的食物了。”

  莲儿一脸懵逼地看着这碗“美食”,心头的火气渐渐变成了一种淡淡的心酸。

  “你平时,就吃这个?”

  “差不多吧,只是我不喜欢吃鸡蛋,所以会放两片青菜进去。”

  “你们南国人,过的都是些什么日子啊。”想起商国皇宫的穷奢极欲,处处精致,莲儿真不敢相信,季凡会是一个在神殿长大的孩子。

  神殿这种靠招摇撞骗,愚弄百姓为生的鬼地方,不是应该富得流油才对吗?怎么会天天让手底下的祭祀喝白粥,还一本正经地觉得在里面加点儿豆腐就已经很好了。

  要知道,这种东西在商国,估计只有乞丐才会吃。

  “日子有好也有坏,自己过得开心就好了,吃什么穿什么,真的一点也不重要。”把勺子递到莲儿手里,季凡轻轻蹙了蹙眉,眼神里写满了对未来的忧虑,“说句不怕你生气的话,就算留在南国吃糠咽菜,对我来说,也比跟你走强上百倍。”

  “为什么?”这次,该轮到莲儿看不清了。

  “因为自在啊。若能天高任鸟飞,谁又会愿意被关在笼子里,每天守着那一日三餐过日子呢。”抬眼偷瞄了一下若有所思的莲儿,季凡眉间突然染上了一抹失望,还不待莲儿开口,他就先自顾自的叹了口气,“罢了,跟你说这些,你也是听不懂的,你这种人,永远都只顾自己快活。”

  “这饭菜若是不和你的胃口,就丢了吧,我出去看看能不能帮你偷只狗。”

  “我该不会是听错了吧?你居然要帮我偷狗?”听见向来正经的小祭祀嘴里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莲儿顿时惊得连嘴都闭不上。

  “你吃不饱,挨打的就是我。”经过这么多日的相处,季凡对莲儿的印象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吃货加变态。只要肚子开始咕咕叫,脾气就会立马变得很暴躁,哪怕只逮住一丁点儿小事,也会借势大发雷霆。

  “你最近变了不少啊。”面对这样一碗白乎乎的东西,莲儿原本是打算直接抬腿就走的,但鉴于季凡的态度太过诚恳,她又不好意思表现得过分刻薄,以至于伤了美人儿心,所以只能硬着头皮坐在原地,一脸痛苦地把粥往嘴里送。

  “怎么样?”看到莲儿慢慢变了脸色,季凡巴掌大小的狐狸脸上也浮现出了一抹期待的神色,“好喝吗?”

  “等回商国以后,我给你开家粥铺吧。”虽然对莲儿来说,季凡用的材料都是很次的垃圾,但这依然无法掩盖这碗粥的软糯绵香。若是能将里面的食材换成自己常用的那些,味道肯定不会比御膳房的差。

  “好啊。”听见自己不用每天被关在院子里,可以抽出空做点儿其他有意义的事,季凡连忙点了两下头,生怕答应慢了莲儿就会借势反悔。

  “对了,该收的东西都收好了吗?大概再过几日,我们就得离开了。”看了一眼季凡身上白得刺眼的素锦,莲儿眼前不自觉地闪过了一条又一条沾着血的手帕。按照她把脉得到的结论,兰儿的身体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几乎全是靠自己带来的药丸苦苦吊着一口气。所以就算明知道时机不对,她应该也会尽快采取行动。

  离自己回家的日子,不远了。

  “东西太多了,根本就带不完嘛。”一谈到莲儿数量多到必须按车算的行李,季凡的两条眉毛就不自觉的皱到了一起。

  “笨蛋。把你觉得最重要的带上就好了。衣服首饰什么的,用过就直接丢了,免得到时候占地方。你若是喜欢这些东西,我回商国之后,再让人按照原样给你做一套就是。”从小含着金钥匙出生,衣食起居比起商娇来还要更加奢华的莲儿,对行李什么的向来没有概念,她嘴里的所谓“收拾行李”,指的也只是带好金子和一些重要物品而已。

  像衣服首饰这一类对她而言可以用钱买到的物件儿,在她心里,简直跟垃圾没什么两样,压根儿没有需要随身携带,为此费时费力的必要。

  “蛀虫。”对于贵族阶级的铺张浪费,季凡早有耳闻,但不管之前做了多少功课,在面对莲儿的时候,他依旧会生出一种强烈的震惊感。这人买给自己的东西堆起来足足有两车,每一样都价值不菲,其中很大一部分他甚至还没来得及打开看上一眼,这就要丢掉?果然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就知道拿着民脂民膏挥霍。

  “我花的是我自己的钱,我自己挣的!”自己挣钱自己花,还得被人用鄙视的语气骂是蛀虫,莲儿光是想想就觉得气不打一处来。

  “靠卖假药挣钱,还不如不挣呢。”继续用鄙视的眼神轻瞪了莲儿一下,季凡看了眼她喝空的粥碗,总算满意地眨了眨眼睛,起身走进了厨房。

  趁着季凡走开的空隙,原本一直伏在窗外,严密监控整个院子动向的暗卫赶紧从外面翻了进来,趴在莲儿耳边悄悄地说道:“小姐,兰儿姑娘来信了。”

  “她说什么?”

  “今晚。”那个暗卫的声音既低沉又充满肃杀,简直像是从地狱中飘出来的一样,无端地带着两分冷冰冰的味道。

  “看来,我吃完这顿饭,还得出去走走啊。”听见今晚动手的好消息,对南国早已经恨之入骨,巴不得早点逃离的莲儿眼眸中立即精光一闪,嘴角差点儿没流下哈喇子来。

  熬了这么久,她总算快解放了。

  “客栈里找不到什么好配粥的,你凑合着吃吧。”季凡端着一盆洗好的水果进来之时,那个负责传话的暗卫已经先他一步翻出了窗子,周围的环境,跟他离开之时一模一样。

  唯一变了的,只有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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