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人喝完孟婆汤后,因不想喝王婆汤而回头,试图过桥,奈何孟婆将他们推入左边的忘川河中,有的仍处于状态男子跪在破蒙脚边,祈求着什么,但破蒙说了一句话后,他立刻就带着破蒙离开了。汤喝了一大口,然后匆匆过奈何桥。
“带我去见地狱王。”
穆清朗看着火红的花朵,舞动的忘河,还有三生石上刻着的“早日到彼岸”四个红色大字,穆清朗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我们得找出秦炎衣在哪里。
那人知道自己无法拒绝,他似乎也料到自己的上级穆清朗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第371章秦烟衣轮回
阎王殿中,阎王降临,和故事书上写的差不多,不过穆清朗却无心去想,他想着秦烟衣转生到了哪里,是不是还来得及呢?一个人去。
阎王不是月老,穆清朗不会问太多缘分,他只是希望我们能遇见一次,前世看千遍,总能改变一生相守,生生世世,无限。
秦炎衣注定要当皇帝,是秦家几千年的统治者,但这辈子却坎坷不平。
地狱王知道穆清朗来的目的,所以也不爱多说什么,带着穆清朗去了某个地方,一挥手,上面的天空就跟人间世界一样了。
“这凡夫俗子的爱情,还有什么值得执着的呢?”
一直互相憎恨的人怎么能明白这一点呢?
穆清朗没有回答,而是直视着画面中的人。
尽管到了死后,他的模样却依然像秦彦衣。
男孩大约十四、十五岁,看上去和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一模一样。
年轻人一身华服,说明他已经转生到了一个好人家。
少年看上去像是一个书生,虽然没有秦炎衣那么英气,但依然英俊得让人移不开眼。
年轻人正在书房里读书,侍奉他的丫鬟都抬不起头来偷看。
对于这样的行为,男孩早已习以为常,并没有理睬。
他只是看着手里的书。
穆清朗点了点头,仔细一看,发现这是一本佛经。
佛经?
为什么年轻人爱看?
穆清朗心中一惊。
“继续读下去吧。”
这一世,穆清朗在地球上活了很长一段时间,已经八十岁了,距离秦烟衣同年去世已经四十年了,此时的秦烟衣已经快四十岁了,所以这只是一段回忆?
一个女人进来了,听到年轻人喊“妈妈”。他很像当年的秦玉凤,尊敬、爱护自己的母亲。
“……”与此同时,少年手中的佛经被偷偷地塞在另一本书下面,想必他正在偷偷地看。
“过几天你表弟就要怀孕了,到时候我就和你们两个订婚了。”
“娘,孩子没有名气,怎么能有家庭呢?”
“成家,成家,成家,就是先成家,再成家。”智慧家庭的环境。
“我女儿还不想结婚。”
“你和你表弟从小就是情侣,你们两个结婚有什么问题吗?”他已经知道儿子脾气很阴暗。
“娘,赵家有继承人哥哥,也不用担心没有继承人,你怎么就不能给儿子自由呢?”,年轻人本来就是个附属品,可这玩意儿,他坚持自己的想法!
“你要我睁着眼睛死!”,父母自然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幸福。
“娘亲,如果这不是您儿子的志向,就不要耽误了您表弟的性命。”
...
看到照片上年轻人的拒绝,穆晴朗很高兴,自己可能不诚实,但是当他看到秦烟衣的拒绝时,他就感觉特别的高兴,尽管这个年轻人已经不再是她的丈夫了。
地狱王看到穆清朗嘴角一抽,无奈的翻了个白眼。
后来,年轻人逃离了婚姻。
她是坚持要把孩子嫁出去的母亲,可孩子总是很固执,而她自己却控制不住她的固执。
表哥拿到干草叉的那天,两家就约好了宣布订婚,但男主却从此失踪,赵家也不再有二儿子了。
第二少师去哪儿了?
赵家没发现,穆清朗却看到了。
秦彦衣以穷书生的身份离家出走,身穿黑袍,背着行囊,打扮得像个书生,格外漂亮。
穆清朗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秦烟衣,倒是有些新鲜。
记忆中,秦炎衣每次出门,总是穿着一身白袍,显得神秘而冷酷。
这样的秦炎衣看上去特别温柔,但他只是一个标准的读书人,根本没有拦鸡之力。
幸运的是,这是一个风平浪静、繁荣昌盛的日子,而最好笑的是,一向高高在上的男人,现在却骑着一头小毛驴。
穆清朗忍不住笑了,感觉秦炎衣异常的可爱。
秦烟衣出了家门,心情异常轻松。
而且显然,这个人的旅途也是有目的的,不仅仅是四处走走。
赵家是南蒙领地的人。离开省城后,秦炎衣丢了地址,开始问路。
消失的是首都。
穆清朗只是想到,这个人要去北京参加考试,再过一个月秋考就会来到这里。
驴的速度自然赶不上马,但也比人快。
少年并不着急,动作缓慢,时而自言自语几句。
如果不是穆清朗最后抄了很多佛经,恐怕都听不懂这个人在说什么。
佛经?
秦炎衣这个很少出门、不会拴鸡的年轻人,为何会对佛经如此感兴趣?
即使我离开了,我也一直在谈论这件事。
书生穿着得体,自然会引起街上一些年轻人的注意。
如果你住在酒店,你就会成为围捕目标。
早上醒来的时候,身上全是钱,这个男人根本不说话,甚至还低声念叨着“阿弥陀佛”。
穆清朗惊讶得下巴都掉了下来。
这是秦炎衣——
最让人意外的是,秦炎衣的包里并没有四书五经,而是几部佛经,肯定是他亲手抄写的。
看到那几部佛经还在,青年松了口气,显得格外幸运。
年轻人丢了钱,没有告诉官员,也没有发表任何声明,仿佛与这件事无关。
还好酒店的钱已经付了。
年轻人盛装打扮,走上街头。
我几乎在街上乞讨,从来没有住过旅馆。
穆清朗心中恨极了,恨不得砍掉这贼手,让自己的丈夫蒙羞!
从未受过苦的年轻人羞愧极了,白衣脏兮兮的,已经看不出白色了。
在家的时候,一切都是佣人打理的,就算我准备离家出走,也不知道还需要给自己准备两套衣服。
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好在这个年轻人是个知足的人,好心人送的一个馍馍会让他幸福很久。
终于,在去北京的路上,郊区还是一如既往,虽然已经到了盛夏,但也不是特别荒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