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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章

作者:马家街49号.|发布时间:2024-12-19 18:24|字数:2184

  “笔友,这个是我的一个笔友!给笔友写信比写情书简单多了,毫无压力!”杨晨吹了吹还有些地方没有干的墨迹,然后轻轻折叠起来,装进信封,从课桌下面的抽屉里找出胶水,沾上封口。

  “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跟笔友通信,笔友又不是女朋友,现在是搞定袁菲菲最关紧要!”英语老师出去到教室办公室喝水去了,教室里嗡嗡声的响成一片。

  杨晨又听到这样熟悉的声音,精神为之一怔。既然自己能让前世的杨夕爱上自己,这世他一样也能。所以,他不怕这个时候的杨夕只是把他当笔友来认识。

  “你不懂!”杨晨边在信封上写上收信人地址,边回答陈昊。

  然后在收信人姓名一栏,杨晨用力地写下杨夕这两个字。

  就这样开始了。这份感情就这样寄了出去。

  何时能达到它最后的高度?杨晨不是宿命论者,他认为这个世界的世事已经有了变化。他当然希望这一切都朝好的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向发展。

  第二天,他破天荒地找班主任请了一个假,在学校吃了午饭,跑到镇上邮局把信寄了出去,这是他第一次和杨夕通信,他希望这封寄托了他两世感情的鸿雁能顺利地降落在陵县解放中学高三二班的某张课桌上。

  他甚至能够想象到,杨夕拆开信封看到信的内容时的那种高兴的心情。她会不会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会不会认为自己是她上辈子所要寻找的人。

  寄出了信,杨晨就安心地等待回信。

  杨晨没打算操之过急,如果一上来就给杨夕太大的精神压力,说不定适得其反。毕竟他们刚刚才知道这个世界有对方的存在。

  陈昊看杨晨又在写信,而且还一脸的陶醉愉悦,还不是给袁菲菲写的情书,这让陈昊想不明白。

  “杨晨,怎么,你打算移情别恋了吗,不正经的想想给袁菲菲写封信,成天给笔友写信,你打算真的在高中三年留下遗憾吗?”

  “不是啊,我这是在给我一个笔友写呢,你不明白的!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杨晨不好解释什么,只要胡乱辩解了几句。

  “我看我都快搞不懂你了!”陈昊摇摇头,把一道数学题拿到杨晨面前,让杨晨给讲解讲解,杨晨非常细心地给陈昊分析了一下。

  杨晨想,如果做一件事情带有太重的目的性,说不定适得其反,所以,他强制自己放下那许多的牵挂,把杨夕当成一个刚认识的笔友去对待。而杨夕的曾经一颦一笑,那就等待以后再去挖掘了。

  他希望自己来到这个世界被改变的只是自己,不至于连百里之外的杨夕都会跟着改变了。

  反正,他这段时间所见所闻跟他的记忆一模一样,被改变的确实只是他自己而已。

  想着该怎么对待袁菲菲,杨晨又觉得不好处理,虽然自己来到这个实际一心一意的想要去找回杨夕的爱,但面对这个初恋,他根本不能无动于衷。

  难道还如上世一样,让他们的爱情自然终结吗?

  也许,这是最好的选择了。

  019章放月假

  一个月一次的月假如期而至,也就是这个周末。如果不是月假的周末高三年级组就只有周日下午半天没课,高一和高二周日全天没课。

  月假这个周末周五只上半天课,下午就放假。

  因为同学多是从全市各个乡镇考来的学生,一放月假,学校基本上都走空了,回家拿生活费,回去散散心等等。

  杨晨有些归心似箭。他多想看到十年前的父母,因为自己的落寞,父母在这未来的十年里老去了二十岁。

  杨晨在家里是一个性格有些腼腆的人,和父母之间的沟通本来就不多,更别说什么承欢膝下,而杨晨的父母也是典型的农民,虽然望子成龙的心跟所有父母一样,但他们更多的只是在尽着自己的养育之恩,他们以为杨晨已经长大了,许多事情已经不需要他们做父母的去操心了。

  也就是说,在父母的眼里,杨晨是一个乖儿子,学习成绩不错,如果能考一个大学,父母砸锅卖铁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可惜,这个时候,家里只有母亲和弟弟在。姐姐在广东,父亲在省城。连家里那点水田都是母亲请人插的秧。

  这个时节,秧苗已经快要抽穗了!

  进了高中以后,杨晨就只有每年的寒暑假还能帮家里干点农活,虽然杨晨有着跳出农门的理想,但他从不拒绝让自己握笔的手拿起镰刀。

  张月生和杨晨在一个乡,所以,他们每次月假都一块回去。

  西江省普州市是典型的内地丘陵地带,绵延的山多而不高,就算站在高处,目光所及也不过巴掌方圆,这正是应了那句话,一山还有一山高。

  2000年的普州市,除了几条主要的干道外,所有的机耕路都是泥土和碎石筑成,一到下雨天就泥泞难走,到处是水坑。幸好,这两天没有下雨,不然这十多里的山路有够杨晨和张月生两个人走的。

  杨晨和张月生一人背了一个小书包,里面放的不过一些有必要拿回去去看的复习资料。

  走在这杨晨无比熟悉的山路上,杨晨觉得这时光是如此的迷人。而十年后,杨晨也偶尔重走长征路,但那时的他是多么的落寞。

  路上山清水秀,正是一年风光最好的时候,红薯和玉米散发着只有农人才能体会的芳香,杨晨和张月生却在商讨着对某个数学题的解法。

  高中三年,他们就这样一路走回家。

  走了一个小时,他们走到张月生家的背后的山坡上,约好后天一起回学校便分了手,杨晨便一个人下了山回自己的家里。

  家在山脚下,那是几户人家的聚居院落。

  由于是典型的丘陵地带,村民们都分散居住在背山处,阡陌相交,鸡犬相闻,每家每户都隔着一定的距离,少数靠血缘聚居在一个山坳或者平坝处。

  十年后,这些院子里全修了小洋楼,而这个时候,却全是青瓦房。即便再重生十回,杨晨闭着眼睛也能找到回家的路。

  家里那条黄狗老远就闻到了杨晨的味道,摇着尾巴跑到半山腰来迎接杨晨。可惜,这条狗的寿命比起杨晨来说说短了很多,大学毕业那年,黄狗也走到了它生命的尽头,而这个时候的它,还根本体会不到生命的残酷,兴高采烈地把两只前爪往杨晨身上搭,伸出舌头想要舔杨晨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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