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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5章

作者:冲锋|发布时间:2024-12-19 18:41|字数:2119

  听完这话我没有像以往的把不舒服难受的情绪表现出来,因为我知道从黄杉拿出那个都不敢确信的条件,就足以颠覆秦芳语对我的感情依赖,再加上我三番五次的和女人有扯不清的暧昧传闻,甚至那次在雨巷我都怀疑黄杉安排了她偷看。

  “她有没有跟你说我。”我问宗哥。

  宗哥说,秦芳语说了,大家是两个世界的人,彼此追求的东西不一样,以后就是路人了。

  就在我伤心欲绝的准备下车的时候,宗哥接下来的一句话直接成了我留下来的理由。

  “林成浩怕了,因为他也感觉到了,有一只无形的黑手已经悄悄的伸进了秦朝,所以让我给你带句话,说他愿意表面跟秦芳语和好,也可以帮我盛世重新立足,但务必要帮他知道那个黑手是谁,因为据我所知,你们两是同时失踪,又同时回来的,林成浩这个人做过很多亏心事,所以他怕报应。而我就是他派来帮你的,王胜你愿意吗?”

  宗哥一直其实是秦芳语的人,而林成浩早知道我们走的比较近,所以他只能投其所好的利用这些真正关心秦芳语的人来借保护秦芳语,保自己太平。

  但有一个问题我没想明白,他怎么就因为一个感觉就怕了呢?太不合乎逻辑了也,我把我的疑虑告诉了宗哥。

  他似笑非笑的吸了一口烟吐了一个眼圈,“昨晚林成浩去夜总会的路上遇袭,十几个保镖都被干倒了,如果不是正好有巡逻的警车路过,恐怕他就凶多吉少了,最恐怖的是,对方只有一个人。”

  “一个人?这么厉害?是不是头发油油的跟没洗似的?”我问的是黄杉,他不会这么快就来了吧。

  宗哥说不是,他看了监控录像,对方身高只有一米七左右,身材短小却爆发力惊人,用的招式都是特种兵的格斗技能,而且不像是中国人。

  “王胜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我们只要找到一个叫陈三月的人,这是那个人来h市的原因。”

  宗哥摇摇表示并不知道h市的社团里有这么一号人物,“

  你有没有想过,我们这些人混来混去到底是为什么。”他冷不丁的问了我一句。

  为了什么,我最早是因为摆脱被人居高临下的欺辱,后来秦芳语在我需要的时候给了我这个机会,这时我自己几乎是占这个理由的全部,但因为她也深陷社团争斗,为了帮她,就越走越远,那个时候她是我的全部,直到现在支撑这一切,为了张龙,仙语,佘三,少黎,甚至是自己活命,不知不觉自己曾幻想的世界已经被一分为三。

  我把对自己的反思这样跟宗哥说,他听了后点点头后又摇了摇头,指着我的胸口说,

  “人都是会变的,心虽然不会变,但会忘记,或者不知不觉掩埋一些东西,其实从你的那些反思,起码我知道芳语她没有看错人,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不知道,我只明白了一点,那就是芳语在我的所有比重中从全部变成了三分之一,是不是她感觉到了什么我自己真的没有察觉的变化,人们都说女人是最自私的动物,她们与生俱来的就是嫉妒心,而我三番两次的误会,和心性的莫名变化,有时夜深人静的时候照镜子,确实有一种自己不认识自己的陌生。

  我自顾自的点了一根烟,没有理会宗哥的所谓,再说,对我重要吗?

  “重要吗?宗哥你说重要吗?”这是是我第一次感觉自己轻浮的说出这么一句违心的话,心里好堵,鼻子好酸。

  在我下了车已经走出十几米的时候,宗哥忽然打开车窗朝我大吼了一句,

  “王胜,芳语让我转告你,要好好的!”

  我回首的那一刹那就哭了,什么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我知道那句话肯定不是秦芳语说的,因为她的优柔寡断说不出这么有诗意的话。

  我也懂宗哥说的那个为什么是什么意思,他是说我不在自私了,之前不管是为了我自己,还是秦芳语,我从来没有在乎过别人的感受。

  单单盛世建立初期答应玫瑰社的事情竟然一拖再拖,是当时真的没有实力?不,实力不够都是借口,一个人如果从内心想做成一件事,那所有的困难都只是需要克服而已,就像那次偷林成浩的事,但如果一件事压根没在那个人心里占有地位,当面对挫折的时候,就只有一味的找理由借口去逃避。

  谁说混就是纯粹的黑,起码我知道,无论你身在哪里,到处都充斥着一个个做人做事的道理,只是大家感受到的不同罢了。

  我把跟李霸约好的地方定在了之前捅王猛的那个地方,因为这里是我最初的起点,从这里起我拥有了无数个第一次,第一次捅人,第一次打人,第一次和女人上了床,第一次坐过跑车......

  但在今天,站在这里的我,不比当时站在王猛面前的我强多少,所以我又回到了起点,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我不用再让张龙激我,就可以毫不犹豫利索的出手。

  我去的时候只叫了张龙佘三,少黎和仙语,有些事情大家要学会一起承受,这不是玩英雄主义的时代,这是团结才是力量的新时代。

  走之前张龙问我需要带什么,我说我自有准备,他们就带点防身的就行,真打起来记住要跑,别逞强,不然到时候还得别人擦屁股,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特意多看了一眼张龙。

  我只带了那个张龙不知道是什么,反正找到车的时候就扔在驾驶座的小黑塑料棒,但我知道,这是一个微缩高压电棒,一般人只需要一米之内就能被电晕,近距离的那次甚至把霏霖的那个姐妹霏雨的皮肤都烧伤了。

  李霸比我稍稍晚到了五分钟而已,虽然我比约定时间早到了一个小时,但大家见面的第一个招呼就是不约而同的大笑,至于笑什么,都心知肚明。

  他脸色红润看起来像是喝了酒,带的人不少,而且整体身体素质比上次见他强上了不少,只穿着一个红色背心的他极其土,甚至可以说是土的掉渣,脑袋光秃秃的剃了光头,浑身的肌肉在喝了酒后红的发胀,感觉像是要爆炸了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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