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志,我有个请求,不如我们在这里吃下早餐吧”,周芷月说着。其实这也是自己从很早以前的想法了,一直以来在看过的许多书籍中,都有很多是形容淳朴民风的,其中无外乎有些是专门形容饮食文化的,其中尤其是京城的餐饮文化,更是源远流长。
所以,周芷月从很小时候,就求过父亲带自己去外面吃饭,但是父亲说外面的食物可能杂七杂八,不干净,最多把外面的厨师邀请进来,一同进食,虽然这些被邀请进来的厨师的手艺也都是一绝,但是周芷月却极少体会到这种氛围感。
此刻,看到这早上散落着的早餐摊贩,飘荡过来浓浓的香味,周芷月一下子就联想到了以前看过的文字的感觉,于是自己十分想坐下来吃一碗饭。
而东方志看到这一幕普通的街景,心里也是有些感慨,自己从小出生皇族,对于外面的世界自然是十分的不清楚,只不过从那文字形成的奏章又能理解多少呢?
所以自己也在找机会微服私行,了解下民风,只不过当这个意见提给父亲的时候,父亲却说外面世道还有些乱,不能乱跑。
经过这么多年的治理,治安应该好很多了,而根据东方志的揣测,在过几年父王就要退位了,那么自己一旦继位,在继位的几年内都会是非常忙碌的,根本不可能微服私行。
所以现在一方面是为了安抚芷月的心思,一方面也是为了百姓苍生,去江南一带看看百姓的现状,算是为未来做打算。
东方志答应了周芷月,两个人走到早餐摊贩跟前,纷纷下了马,小二看到这么两个人,虽说着女子脸上有斑,显得有些怪异,但要知道他做这一行业的,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所以自然不会露出什么差异的表情,而是高呼着:
“二位客官里面请”
东方志摆摆手说着:“算了,我们就坐在外面吧”,小二应了一句‘好嘞’,然后两个人就坐在了外面的椅子上,两旁有另外两批顾客。
“客官要点什么?咱这可是京城中最好的早餐了”,小二带领着东方志,来到了饭菜处,东方志一看,看到两个大桶,里面盛满了滚烫的汤水,东方志只认得其中一个,是比较出名的辣粥,在皇宫内经常吃,只是不知道外面的辣粥味道怎么样,所以就一人一个。
两个人坐了下去,正在吃饭的时候,忽然听到旁边的一个人说道:“哎,你可听说了,在江南那一带,最近要举办的烟火节,据说把国内最名贵的烟火都采购过去了,可能要跟皇宫内比肩了啊”
“是吗?那这次我们去江南,能一饱眼福了!”,旁边另一个人回答道。
“可不是嘛……”
听到这一席话的东方志,稍微侧过头看着旁边,又转过头看着周芷月,说道:“看来这次我们去是去着了,能看到盛大的烟火了”
周芷月自然也是题难倒了这一对话,说道:“既然如此,那我们赶快吃完,赶快去吧”
两个人匆忙把饭吃完了,继续按照既定的路线,从早餐摊出发,往京城大门走去,白马踏着早上的朝气,两个人迎着清爽的微风向前走了出去。
在大门这里,看守大门的士兵拦下了他们,问他们是城中哪家户,出城所谓何事,东方志知道,这是例行的检查,每个人在京城内来回的人都必须做的记录,而他自然早就做好准备了,走到士兵跟前,距离十分近。
士兵一意识到他距离自己这么近,猛然间生出一些抗拒感,就在自己要拔刀的时候,忽然东方志从胸口处掏出一个东西,士兵猛然间看到他掏出的这个东西,吓了一跳,是一个圆形的金灿灿的东西,上面雕刻着一个‘皇’字,旁边还附带着一条巨龙。
士兵虽然见识短浅,但是当然也懂得这东西所为何物,不就是金牌吗?士兵一下子被吓到了,自己当兵这么多年,还没有见到这玩意的,因为根据他的了解,能拿到金牌的只有两类人物,一是皇室贵族,另一个就是与皇族极为亲近的人,比如大臣什么的。
而面对面前这样英气勃发的年轻人,士兵脑海中立刻想到的,就是这个人莫非就是当今的皇子?
士兵不敢多问,侧过身子低下头说道:“请”。
东方志很享受这一句话所带来的感觉,继续向前行走过去了,而身后的周芷月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也直接往前走了过去。
两个人骑着白马,走在安静的小路上,等到晚上的时候,找到一个县城的客栈住了下来,这一天他们走了不少的地方,比如蜿蜒的山路,茂密的树林,都被他们穿过了。
他们住进客栈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芷月之前还担心如果再天黑之前找不到一个可以住宿的地方,他们是不是要把外面当成住的地方,躺在火堆旁睡觉了。
他们来到了客栈里,一进去周芷月就感到万分的疲倦,因为她的身体其实还没有完全恢复,然而一天下来的舟车劳顿,实在不是她能够承受得了的,所以身心俱疲的她,早早地躺回了床上睡觉去了。
第三十四章江南
东方志本想与她好好聊聊天的,可是看到这种状态下的她,也不便多说,于是也就早早地睡去了。
第二天大早,两个人继续赶路。赶往江南的一路耗费了两天时间,两天里他们从京城赶到江南,一路见识了太多,中间有最富裕的地方,最贫穷的地方,见识了生意火爆、络绎不绝的饭馆,也见识到了生意惨淡,无人关注的茶馆。
最终来到江南城的时候,两个人骑行的白马也已经换了,换作了另一匹的黑马,因为之前的白马因为过度疲惫,在昨天早上的时候奔跑的速度远远不行,而东方志又是一个不差钱的主,所以干脆在路边买下了这么一个汗血宝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