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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章

作者:寒夜落|发布时间:2024-12-19 17:01|字数:1991

  咕嘟咕嘟咕嘟咕嘟。呼啊——!我、我早就知道迷宫有涌泉了!只是因为有在卖涌泉,我才觉得可以卖钱而已!

  我用演技掩饰自己的误会,职员则用温暖的眼神看着我。

  然后,附近的探索者们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很好,这样一来,我肯定会被认为是越来越无能又自大的探索者。

  尽管内心觉得如我所料,我表面上仍装出不愉快的样子,拜托职员将掉落物品换成钱。

  二十四话掉落物餐

  我从东京迷宫回到了自己家。

  因为探索迷宫时已经穿习惯了,所以我穿着连身式工作服搭电车,但周围乘客的视线并没有特别集中在我身上。

  看来在东京车站附近工作的人们,似乎已经把探索者=奇装异服当作了一般常识。虽然他们很在意我的打扮,但感觉并没有到会盯着看的程度。

  既然明白了这一点,我决定以后就在家里穿上连身式工作服再出门。

  好,那就来吃晚餐吧。

  在进入迷宫的日子,我会用现有的食材做蔬菜炒肉,再把热水倒入即食味噌汤的包装里,然后把电锅里的饭盛到碗里当作晚餐。

  不过,我今天想稍微改变一下菜单。

  我把从自家附近的超市买来的生姜放在厨房,然后从背包里拿出从迷宫里得到的掉落物品——巨鼠肉和鞭藤植物的甘草糖浆。这是我在从小房间回来的路上拿到的。

  我要用巨鼠肉和甘草糖浆来做姜汁烧肉。

  听说怪物的肉比市面上流通的肉还要好吃。而且还有个都市传说般的传闻,说吃了怪物肉就会变强。

  我一边这么嘀咕,一边从调味料架上拿出中型老鼠盐和熔岩史莱姆太白粉。

  我打倒了相当多的中型老鼠和熔岩史莱姆,却只确保了少量的盐和太白粉,所以一直舍不得用。

  不过,既然要用怪物掉落物做料理,我也想讲究一下调味料,所以决定在这里使用。

  那么,甜草糖的味道是——好甜!?

  我舔了一下滴在手指上的糖浆试味道,一股比蜂蜜还甜上一倍的甜味袭向舌头。

  既然这么甜,使用量只要一点点就好了。

  试完味道后,我把中型老鼠的肉切成薄片,稍微撒上盐和胡椒,再涂上熔岩史莱姆的太白粉。

  接着在加热过的平底锅上铺油,然后将火调成中火,开始煎肉。

  在慢慢煎熟肉的期间,我将酱油、磨碎的生姜、甜草糖、料理酒,以及少量的熔岩史莱姆太白粉混合在一起,做成调味酱汁。

  在我的家庭里,主流的料理方式是不把肉腌进酱汁里,而是煎熟后淋上酱汁。因为这样比较省时方便。

  我将平底锅翻过来,把另一面也煎熟,接着拿出用剩的卷心菜切丝。

  卷心菜丝放到盘子上后,我把调味酱汁倒进平底锅,把炉火调成大火。用筷子在平底锅里搅拌肉片,同时将酱汁一口气煮干,让酱汁附着在肉片上。

  酱汁煮到适当的浓稠度后,我把肉片一股脑儿地放到盘子上的卷心菜丝上。酱汁渗入卷心菜,这样会变得很好吃。

  把煮好的米饭盛到碗里,杯子里倒水,晚餐就准备好了。

  我开动了。

  双手合十,打声招呼后,我先吃了一口渗入酱汁的卷心菜丝。

  酱油和生姜的味道和平时做的一样,但感受到的甜味不同。

  刚放入口中的时候,甜味一下子就在舌头上扩散开来,但过了一会儿就消失了。

  在余味中带着爽快感的甜味,衬托出酱油的咸味和生姜的辣味,就像是为了姜汁烧肉而制作的甜味调味料。

  我知道酱汁很好吃。那么肉……

  我用筷子夹起一块巨口鼠的肉。

  外观是脂肪较少的猪肉里脊肉。

  我咬了一口肉,想知道味道如何。

  嗯,好吃。确实比进口猪肉好吃。不过味道介于猪肉和鸡肉之间,不对,是介于猪肉和鱼肉之间?

  虽然无法用确切的形容词,但我知道这和平时吃的肉是不同种类的肉。

  这虽然是巨鼠的肉,但说不定普通老鼠的肉也是这种味道,肉的味道有点特殊。

  不过,这种肉的味道和生姜烧的酱汁很搭,让人回味无穷。

  总之,就像明明非常臭但喝起来很美味的猪骨拉面汤,或是用稻草卷起来的纳豆的美味,特殊的味道反而让人上瘾。

  这道生姜烧很下饭!

  我大口大口地吃着肉和饭、卷心菜丝和饭、用肉卷着卷心菜丝再配饭,然后又添了一碗饭。

  等到盘子完全清空时,我才发现自己连明天早餐要留的饭都吃掉了。

  这下吃太多了。

  我摸着沉重的肚子,清洗用过的盘子和厨具。

  然后,我挺着鼓鼓的肚子躺在被褥上,用手机欣赏动画来帮助消化。我决定看偶然间一口气播出的我好像搞砸了什么类型的异世界转生物语的动画。

  后宫一点也不让人羡慕啊。

  在学生时代和上班族时代,我亲身体会到聚集许多女性的麻烦。

  根据这些经验来判断,跟许多女性交往这种事,光想就觉得可怕。

  老实说,我觉得有后宫愿望的人很值得尊敬。因为他们打算主动踏入显而易见的辛苦之中。

  不过,我想要这种无人能及的战斗力。

  如果有这种战斗力,就能迅速突破迷宫的阶层,得到长生不老的秘药。

  然后,一旦长生不老,我就会果断地放弃探索者,回去当普通的上班族。

  可是,比上班族赚得多啊……

  探索者为了与怪物战斗,有生命危险。相对地,能赚到的钱也很多。

  要冒着生命危险赚钱,还是确保人身安全,满足于还算不错的薪水?

  重视钱的人会选择前者,但我完全是后者。

  因为要是死了,就看不到动画、轻小说和电影了。

  如果不是因为可能有长生不老的秘药,我现在应该还是个普通的上班族吧。

  我一边仔细思考这些事,一边继续看动画,直到吃饱的肚子消化完毕。

  二十五话再次前往第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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