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欠爸爸的钱,爸爸哪里来这么多钱借,为什么要借给那种欠钱却不还的人,他搞不明白,父亲到底是在干什么,只知道他父亲很牛逼。
周围四邻八乡的什么事摆不平,都会有人远道迢迢来求他爸爸帮忙解决,而且周围乡里不管是同年龄还是比他大的,都对他客客气气的,从没有人敢惹他。所以,在小学3年级之前,他的人生一直过得很顺利。
直到三年级时,有次放学的时候,他在校门口碰到了一群流里流气的,十几岁的穿着中学校服的小痞,问他要钱,不给钱就打。
过得顺风顺水的他一时茫然了,这种情况他从来没碰到过,他蹲在地上哭了,像个没出息的脓包一样,任凭身上被各种拳打脚踢。
后来回到家母亲发现他身上的青肿,问他,他却不愿说。只钻进母亲的怀里委屈的嚎啕大哭。
事情还是瞒不住的,事情终于传到他父亲耳里,父亲勃然大怒,怒的却不是勒索他儿子的混子,怒的却是他鹏永年的儿子,被人勒索,不敢反抗,还像个小姑娘般哭哭啼啼蹲在地上任人宰割。
传出去让他还怎么混,那天晚上,从来没打过他的父亲狠狠暴虐的打了他一顿,连扫帚柄都打断了2根。
他都不知道那天的那个恶梦般的晚上自已是怎么挺过来的,因为醒来时,看到的就是在床边母亲关切的眼神。
第二天,他浑身酸痛,床都起不来,所以这天没有去上学,母亲替他向班主任请了病假。
第三天,父亲手下的一个平时在没有事情做时,总是一脸笑容亲切陪他玩耍的,他称他为杨哥的18岁青年来了,带着6个小弟,在这天下午3点时在他家门口等他。
他从杨哥口中得知,是父亲让杨哥带他回学校门口,在同样的地点,为懦弱的自已“找回场子”
后来,看着那天趾高气扬的那群比他大好多岁的小痞子们跪在他眼前,一个个可怜巴巴的叫年仅9岁的自已叫鹏哥。
说是有眼不识泰山等等很多恭维的话,最后却还是免不了被打在地上满地翻滚,一种奇怪的感觉涌上来了,一发不可收拾。他姓鹏,不能丢父亲的脸,不能被人轻易欺负。
随后,父亲帮他办了转学,父亲陪着他告别了学校,乘了很多天的火车,来到了一个国内很有名的武校的门口。
“好好学,不要丢老爸的脸,以后还等着你回来当我的下手呢。”
在那个学校门口,父亲笑呵呵的对他说道。
随后的几年,他在学校里拼命练习,学校里教的科目很多,他学的是散打,从一开始见拳就怕,吃拳就哭,他一步步走了过来。
由于身体条件好又从小就接触散打,加上平时练拳的他,眼神就像一头狼一样,充满杀意和斗志,脑里牢记一句话。
“不能丢鹏家的脸。”
所以他水平进步得非常快,一直到他从小学部升到初中部(别以为武校就教武,文化课也是和一般学校一样的,语文数学,英语都有的,不过每个武校学生,在学校里的地位,还是以“能不能打”优先。)
第二十章鹏哥往事
刚入学初中部就被调到了校队二队(代表学校打比赛,省内,国内)其实就是个预备队,看他年龄小,技术又不错,准备让他参加少年组省比赛。
校队从每年学校校运会里挑人,代表学校去打比赛,每个级别,每个年龄段校队都是最牛逼的选手。可以说这些人里面最次是省冠军。
学校是民办,加上都是住校,所以学校的风格是“就是干”,教练看你不爽“干”,队友看你不爽“干”,室友看你不爽“干”。训练时候“干”,打擂台“干”,出去打比赛还是“干”。
就是简单粗暴,队里一些小孩(初中)相互不爽时口头禅“不服带拳套,上擂台”学校命令不准打架,但是教练鼓励上擂台解决。
他就是在那样很残酷的环境里混到了高二,打了几次比赛,也拿到了些成绩,高二下半年为了备战高考,后来家里人执意让他回老家的普通高中借读半年补补文化课。
于是他在一个大伯的安排下进了老家附近一所普通高中借读,为了减少影响跟班主任说他就是个体育生。没说具体练啥的。班主任在他进教室之前给他来了下马威。
“咱可说好啊,你是体育生来借读的,不准再班里捣乱,不准打架,一打架立即走人。你的同桌是个脾气比较大的同学,要注意同学关系。”
于是他下课也就一个人上个厕所,然后在走廊发发呆。
这个同桌据说经常跟人打架,脾气火爆,有一次差点把年级主任干了。
在不久的一天,这同桌有天下课跟他闹,用拳捶他的大腿,他随意的回了一拳,打的比较轻但是很准,在大腿中部麻筋的位置,于是这哥们安静了一天。
他后来和同桌热乎了,无意说漏嘴了把自己是练散打事说了,这下可炸了,全年级都知道,新来借读哥们是功夫高手。同桌哥们跟他关系瞬间上升好几个档次。下课后,还有不少外班同学借口过来套近乎。
有天,班里有个好事的哥们,要挑战他。一对一拳打大臂。
那哥们先打,用了10成力左右,他基本没反应。
结果轮到他攻击时,他原地站立,右脚后撤半步,格斗式站好,蹬地,转胯,拧腰,送肩,击打,收回。8成力。啪的一下,哥们蹲下了。当时说没事,结果不想一节课后,出事了,手臂肿得跟肩上缝了只包子似的,事后检查,大臂肱骨骨裂。
这码事出了以后,最后,连高中都借读不了了。
本想辍学后就跟着父亲混社会,但父亲不许,说姓鹏的要出去先自已闯荡。靠山靠家靠父母的都是没出息的,等你在外面觉得闯够了,再回来接老爸的班。
于是他去了广州,那边很乱,花花世界,各种灯红酒绿,广州某闻名全国的一个著名城市相信没有人会陌生吧。
他在那里几经辗转,因为身手出众,在一起起当地各势力之间起摩擦引起的事件里,慢慢崭露头角,后来被当地势力相当大的一个大哥看中,做了贴身跟班。
虽然说是保镖,不过那大哥对他着实不错,他跟了那大哥也有整整7年,也几次从各种危险中用他非凡的身手,保证了大哥无恙,在几年里经过几次舍命相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