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时候,麦天华和麦家人提了一下出去旅行的想法,果然被拒绝了。麦天华本来还想再说些什么,但是见麦家三人不容置疑的表情,只得算了。只能每天都打着幌子去各种会所之类的有包间的地方,然后只叫一个女人陪着。外人都以为麦大少爷终于是在纨绔之路上更进一步的时候,麦天华只是和这个女人做了个交易。
被麦天华找上的女人,叫吴恬。长相算清秀,身板也挺清秀的,家世却不太好。吴恬为了给父亲治病,给自己和妹妹攒学费,不惜把自己给明码标价给卖了。
刚好麦天华碰到,就帮了吴恬一把,就当是日行一善了。麦天华给吴恬钱,吴恬的工作就是每天陪着麦天华去各类会所温泉馆子之类的地方。本来吴恬还有些拘束,但是麦天华根本就没有碰吴恬一下。甚至在进了包厢之后,就进了小厢,让吴恬一个人在外面呆着。直到麦天华出来。之后两人一起出去。
几次下来,吴恬才相信自己是遇到了好人。特别兢兢业业地陪麦天华演戏,对外讳莫如深地笑笑应付过去。后来更是带着课本和麦天华“约会”。麦天华也不管她,只管着抓紧自己的修真速度。
这几天下来,麦天华隐隐觉得这个世界的修真可能和前世不太一样,或者是,这具身体是天灵根,并且是千年一遇的修真奇才。因为,他能感觉到他似乎就快筑基了。
但是还是差了点什么。麦天华决定再去找一些有灵气的东西来试试。顺便去看看那套羊脂白玉茶杯。做事总要有始有终。
“我明天不来了。你自己安排吧。”麦天华在离开前和吴恬交代了一声。
吴恬点点头:“好的,麦少爷。等您有需要的时候,随时可以通知我。”反正,只不过是换个地方看书罢了。
麦天华点点头,叫上了自己的那一干狐朋狗友,去参加骓城一年一度的拍卖会。
之所以叫上那些酒肉朋友,完全是因为麦天华对这些奇珍异宝没有鉴赏力。总得找几个“身份相当”,还不要钱的鉴宝达人吧。
对于麦天华最近大手大脚的举动,麦家人毫无异议。只是让麦天华多带几个保镖,注意安全。根本不在乎麦天华到底败家了多少钱。
最后,麦天华又花了三百万晶币,拍了一只血玉扳指。又用一百万晶币从珠宝行那边收了一套羊脂白玉茶杯。
珠宝行的经理给麦天华找了三套,麦天华选了一套最文雅的给老爷子。因此,根本没听价,直接划卡。
一百万晶币相当于一亿的金币。普通人家一年的收入也不过十几二十万的金币。
而那个血玉扳指,倒不是麦天华的狐朋狗友撺掇他买的。麦天华自从这个血玉扳指被拿上台,就觉得心跳加速,即使什么都没有感觉到,也还是毫无理智地开价竞标。即使他的那些朋友都觉得这个价格有点过了,麦天华也还是义无返顾的买下了这只血玉扳指。
等血玉扳指拿到手之后,几个朋友嘴里说着真是不值得,却还是都凑过来,想看看这个价值三百万晶币的扳指到底有什么特别的。
但是,众人立刻就失望了。整块血玉扳指的颜色虽然非常正,看起来是一块品质上乘的血玉,但是却并没有任何的雕刻花纹。就像是一个半成品一样,光溜溜的没有一点值得鉴赏的地方。总不能评论这个戒指打磨的够光滑吧?
几人碍着麦天华的面子,没说什么。但是心里却也在嘀咕,这块扳指顶多就值几十万晶币,要是不是在拍卖行,恐怕前面的数额是高,但后面跟着的后缀得改成金币了。
麦天华却根本不介意,从他刚拿到这个戒指的时候,手上就感受到了如同千年寒冰的刺骨寒意。由此可见这块扳指蕴含了多少灵气。
麦天华随手把扳指放进拍卖行赠送的珠宝盒里。没有注意到,血玉扳指内的血色似乎就和真的一样,缓缓的流动了起来。
羊脂白玉茶杯在麦老爷子寿辰的时候,送了出去,果然得到了麦老爷子的喜爱,麦天华都得排在后一位了。
“麦大少,怎么样?被自己送的礼物给抢了风头。”一个和原主玩的最好的富二代凑了过来,有些促狭地说,“我记得,前几个月,某人还信誓旦旦地说什么,爷爷最喜欢的当然是我了。哎呀,真是世事无常呢。”
麦天华毫不在意,如果有什么东西能够在麦家人面前夺走属于麦天华的注意力,麦天华高兴还来不及。他是势必要离开时寒假的,如果能有什么替代品,也是不错的感情寄托。如果不行,他已经做好了和麦家人坦白修真者身份的准备了。
富二代见麦天华不答话,也就不自讨没趣了,摸摸鼻子,端了一杯酒就走向了其他人。
看着满是人的会场,麦天华有些不能适应。
虽然都是上流世家,可是能有这样的机会聚在一起,众人都暂时放弃了高贵冷艳的姿态,热情的凑在一起互相攀谈,希望能够为自己或者家族找到几个盟友或者助力。
当然也不乏几个人互相拉资源而明嘲暗讽的行为。
麦天华觉得有些头疼。尽管见得多了,却还是很讨厌面对这些阴谋阳谋。他是一个比较倾向于力量决定一切的人,崇尚靠拳头说话,对于这种兵不见刃的无形战场很不感冒。
觉得有些无聊,麦天华便回了自己的房间。他有预感,自己快要筑基了。他的修为已经到了一个瓶颈,只差一步,就能够突破障碍,成功筑基。
想了想,麦天华还是取出了那一枚一直刺骨冰寒的血玉扳指,将扳指攥在手里,开始修炼。
随着灵气的运转,麦天华手中的血玉扳指上的血流显得更加快速起来。
直到第二天早上,麦天华颇有些遗憾的睁开眼睛,还是没有到那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