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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49章

作者:木奥斯|发布时间:2024-12-19 16:57|字数:2010

  后来出现的欧伊葛霍伊霍伊的浪潮,瞬间就扑灭了名为蒙古死亡蠕虫的小小火苗。现在到处都是一片欧伊葛霍伊霍伊,蒙古死亡蠕虫……

  往这边来了!

  观察对象太过巨大,让远近感变得很奇怪。

  蒙古死亡蠕虫的身影变大了——这么想的下一瞬间,巨大的嘴已经逼近眼前。

  快逃!

  好险!

  太大了……!

  咿!

  别把车弄坏了!

  快躲开!

  大家各自大声喊叫,从蒙古死亡蠕虫的突进路线上逃开。

  有几名商队成员来不及逃。

  明明应该在千钧一发之际躲开了,却被那超乎想象的巨大身体制造出的强风给吸了进去,他们被以猛烈速度通过的蒙古死亡蠕虫身体给擦到了。

  ——

  商队成员摇摇晃晃地当场踉跄了一下,然后像芭蕾舞者一样转了一圈,面向这边。

  他的全身被无数的毛毛虫给咬住了。毛毛虫们把头埋进他的身体里,像钻头一样不停地旋转。

  不久后毛毛虫纷纷掉落在地上,男人的全身留下了数不清的鲜红斑点。密度相当高。肉连同衣服被圆形地咬掉,全身都是红色的洞。肉和骨头都露了出来。

  ——嘎呼。

  男人茫然地低头看着自己满是洞的身体,不久后像是想起来一样从嘴里吐出鲜血,然后当场倒下不动了。

  一行人脸色苍白,往后退。

  莲藕恐惧症逐渐逼近。

  女性们无法掩饰鸡皮疙瘩。

  呀——真不想变成那样啊!

  巴格旺事不关己地拿起羽毛帽子,探头看向牺牲者。

  发生什么事了?

  我刚才有瞄到一眼——威斯利对难掩困惑的伊诺莱达说道,像是回想起刚才的场景。

  那个怪物,就是那些毛毛虫的集合体吧。

  我捡起刚才啃食牺牲者肉块的毛毛虫。看起来像鱼?

  马兹见状,大喊是达鲁迈瓦希!一脚踩扁了脚边的其他个体。

  根据他们的说法,这种毛毛虫般的生物,就是把黑鲔鱼咬得千疮百孔的达鲁迈瓦希。

  这些飞天毛毛虫是群体生物,它们聚集在一起形成巨大的蒙古死亡蠕虫,啃食结晶沙漠。说到海月水母,应该就能想象它们的活动方式了。不过从群体的缝隙中漏出的黑火,让它们看起来像是全身都在燃烧,这点就有点神秘了。

  缇莉耶尔,所以那到底是什么?

  呃,我也不清楚……在鲁马诺流传的古老诗歌中,有一首诗歌咏唱了栖息在这片土地上的邪恶古龙,那个怪物的外型和诗歌中描述的很像……虽然古龙不可能存在于现代……我听说古龙是那种模样,没想到是那种样子……唉————……

  缇莉耶尔像是幻灭了一般,叹了一口大气。继真先生之后,她心中的古龙品牌似乎又受到了一次伤害。

  奥伊葛霍伊霍伊应该已经灭亡了。很久以前,奥伯隆和他的党羽将它封印在地底,直到那火焰燃尽为止,永远封印。

  莉迪雅补充道。

  还有谁对那个怪物有了解的吗?

  我指着明显正在掉头的蒙古死亡蠕虫,向密弗西世组问道。

  烧钝的时代——

  西默盎回答道。

  奥伊葛霍伊霍伊似乎是模仿了溃乱之徒信奉的空喰而诞生的龙。据说它曾经与奥伯隆的超精灵战斗,那场战斗甚至让原本连为一体的大陆分裂成了现在的形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比我所知道的传说要小得多……

  那还算小的吗……

  成长显著的蒙古死亡蠕虫小妹妹食欲旺盛。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在吃地上的结晶。它肯定也想吃掉我们吧。

  ——话说,明明在地球被当成UMA而被小看,蒙古死亡蠕虫却比我想象的还要壮大啊。长年作为你的粉丝,我感到很自豪。就让我代替尤金在心中为你鼓掌吧。Bravo。

  蒙古死亡蠕虫

  大家快跑————……

  莉迪雅一声令下,我们再次躲过了蒙古死亡蠕虫的突击。

  擦肩而过时重机枪喷出火光,莉迪雅用尽全力射出的箭矢刺入了蠕虫体内,不知是谁拿出来的RPG火箭筒也炸裂开来,但都没有效果。对手太过巨大,所有攻击都像在打空气,完全没有手感。

  只有RPG火箭筒成功破坏了蒙古死亡蠕虫的形状,但破裂的身体立刻就恢复了原状。

  喂!你们那边的人知道什么弱点吗?

  赫什和罗德拉挥着手跑了过来。

  我摇了摇头回答他们。

  当然,我也想问这个问题,但关键的击毙方法却没有人知道……真先生的话应该知道吧……

  突然,我看到八云在玩手机。不愧是大哥,明明差点被蒙古死亡蠕虫吃掉,却还在玩手机。看到他这种泰然自若的Z世代模样,大家也冷静下来吧。这种时候,果然还是大哥最可靠。

  我看看……哦……某种幼虫在自然界中会集体移动

  我念出了手机上视频的解说。

  哇,这是什么。好恶心

  罗德拉和赫什也一起看向了屏幕。

  这种行为虽然有威吓的效果,但还有更实用的好处

  哦,是什么?赫什摸了摸下巴。

  据说,毛毛虫比起单独移动,两只交替踩着对方移动会更快

  为什么?罗德拉看着我,一副无法理解的样子。

  因为,如果在移动的毛毛虫上移动,1+1就是单纯两倍的速度。也就是说,如果在以1的速度移动的电车里,以1的速度奔跑,从静止的观测者来看,电车里的人就等价于以2的速度移动

  哈哈,原来如此

  听不懂

  赫什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罗德拉则一脸不悦。

  我给她们看了一个使用简单模型的比较实验视频,确实,比起一只毛毛虫,两只毛毛虫团在一起移动会更快。百闻不如一见。罗德拉也接受了这个说法。

  三只就是三倍,四只就是四倍……也就是说,毛毛虫越多,团在一起移动就越快,越有利。那么小的达尔麦伊瓦什,能以比车还快的速度移动那么大的身体,就是这个道理

  啊,原来如此。也就是说,那个形态是有意义的

  自然真是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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