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下午,这个名叫素洁的女孩子穿着芭达的米黄色真丝衬衣,一条苹果牛仔裤,一双嗄缔德斯的运动鞋,可是却拿着一个极不相衬香奈尔提包,来到英杰的家里。
茹琴兴高采烈地喊来梅姨为素洁张罗着晚餐。然后来到英杰的房间把英杰从那张电脑枱上揪了起来,“押”着他来到客厅。
英杰以一种大梦方醒的表情道:“原来不让我跟着老爸去打高尔夫,是要我陪哪家的大小姐。”然后转过脸来望着素洁道:“我可是先要跟你声明,我是那些娶不到老婆的一事无成的小混混之一。我在G市学到了一句当地的土话,叫卖剩蔗,对了,我就是卖剩蔗。”
素洁掩嘴笑了起来,望着茹琴道:“他果然如您所说的,好风趣啊。”
英杰愕然地看了看她们两人,然后点了点头道:“原来都在背后议论起我来了。想必这位大小姐一定对我的事情了如指掌了。可不知道我的母亲大人有没告诉你,我最大的喜好是书法吗?”
素洁的脸上,出现了羞怯的表情。英杰大喊了一声:“梅姨,把我的文房四宝拿来。”
梅姨充当了书僮。英杰拿起狼毫笔,在梅姨麿好墨的砚上蘸上了墨汁,在一张淡黄色的宣纸上,笔走游龙地挥毫起来:玛瑙翠,和田白,金钻青竹头上塞,珠光宝灿俗难耐。
一气写完,茹琴笑道:“你这说得是什么啊,哪有人这样子戴的呀。”
英杰却看着素洁笑道:“怎么没有,看我们的客人,一身的名牌,少说也有三四家,不管搭不搭地全凑在了一起了。还素洁了,与她的名字配起来,还挺讽刺的呢。”
说完一声长笑,回进房里去了。接着,从房间里传出了吉他声。似乎是在告诉他的母亲,他不会再出来的了。
看着愤然离去的素洁,茹琴感到束手无策。最后决定还是从林可青身上下功夫。明桦有了霍可豪的孩子,林可青与霍可豪应该是无望再复合的了。要令英杰不再对林可青抱有期望,唯有让林可青再嫁人。
于是,她委托了陈总,把林可青的情况告诉了陈总后,对陈总道:“给她找一个已经有孩子的,这样子人家就不会嫌她不能生育了。但必须是要家底厚实的,不能让我的这个干女儿挨苦。还有啊,要老实厚道的。我的这个干女儿可是个温柔纯良的没半点子脾气的人,可别给她找了个横蛮霸道的人。我可不能让她受半点的气。就这些了,你就看着办吧。”
放下电话后暗自嘟哝着:“要是她能生育那多好啊,这孩子会是一流的好媳妇。”
这天临下班前,陈总告诉林可青,要她陪他去参加一个饭局。林可青一直以为自己只是陪着老总来吃饭。可是半盏茶的功夫,她就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那坐在自己旁边的名叫李光华的男人,频频地为她倒酒。往她碗里送上菜肴。小心恭谨地望着她探问道:“你平常都喜欢做什么?”
林可青淡淡地道:“看书”
他往她的碗里送上一块鸡腿,喜兹兹地道:“很不错啊,爱看书的人大多是有内涵的人。我啊最喜欢这样的人了。我,我也有看书的呵。”
林可青转过头来颇有兴致地看着他问道:“是吗,你都看了些什么书?”
他尴尬地笑了笑道:“那个,那个”他突然想起了最近播得挺热的电视剧,那上面打着根据同名小说改编的字样,于是立刻道:“花开浓情。”
林可青索然地回转头。心里想的是,要是霍可豪,绝不会说一些与自己不曾沾边的事情,更不会不懂装懂。
看着面前的这个男人,林可青的心在滴血。这个男人根本无法与霍可豪相比。霍可豪身高有一米七九。生得黑发浓眉俊目,高挺的鼻梁,国字型的脸散发着坚毅的气息。无论何时何地,他都是高昂着头,挺直着胸膛,一付气宇轩昂的架势。他的一言一行,都会给人一种深藏不露,成竹在胸的感觉。跟着他,会让人有一种安全的信赖的心情。
可是这个李光华,未老已经发际线上移了。眉毛疏淡,眼大无神。身高恐怕只到霍可豪的耳际。可是却凹胸弧背,给人一种气不足,神不丰的感觉。林可青勉强敷衍他到饭局结束。
陈总与范升平借故先闪人了,留下林可青与李光华。李光华看着林可青那俏丽的容颜道:“我们去看场电影好吗?”
林可青摇了摇头,道:“我有点不舒服,要先走了,你自便吧。”
李光华趋前一步道:“我送你吧。”
林可青立刻摆手:“不用,我自己回去得了。”
说完留下李光华呆楞在原地,她径自离去了。
晚上,林可青半躺在床上,捧着一本世界名著《红与黑》,在全神贯注的时候,茹琴打了一个电话来。
在电话里,茹琴问道:“对那个李光华,你有什么印象,喜不喜欢他?”
林可青有点不以为意地道:“没感觉,干妈,是您让陈总介绍给我的吗?”
茹琴以一付语重心长的口吻道:“林可青,干妈是为你好,这个李光华,怎么说也是一间食坊的老板,生活上可说是无忧的,而且他已经有两个孩子了,这两个孩子年纪尚小,一个三岁,一个才一岁半。你想想看,如果你待他们如同已出,他们长大了,能不念着你的养育之恩吗,他们的母亲嗜赌成性,这样的母亲,孩子对她是不会有好感的。我这也是为你的将来着想啊。到我们都老了,驾鹤西去的时候,你不是也可以有个依靠吗。你好好地想想干妈的话。我知道你现在还未曾忘记霍可豪,可是,在我大姐那执拗的脾性下,在霍可豪已经与明桦有了孩子的事实面前,难道你还想再对霍可豪抱有什么幻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