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是肖家唯一一个带着书香气息的女子,站在一群血汗儿女之中,唯独她气质非凡。肖雪留有一头天然的卷发,带着些营养不良的棕黄,她的一双眼睛很大,像是一个眼神就能够述说一个又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似的。
本该一身军装,英姿飒爽地挺拔在风中,及腰卷发本该高高地扎在脑后,她是老爷子最喜欢的孩子,可从小就疾病缠身,好像她一个人承受了整个肖家所有不好的基因,那些病的、残的、弱的,统统都凝聚到她身上,沉沉地背负在她的肩头,压得她喘不过气。
“雪儿,肖家所有的书香气息,都在你身上啦!”老爷子很喜欢她,从小就总是把她抱在怀里,他将所有的宠溺都放在这个姑娘身上,他心疼这个孩子。长得秀气精灵,又机智聪明,可偏偏一身病。
老爷子喜欢她,因为她从小就不喜欢撒娇,从来都不会喊疼。她骨子里有一种对生的渴望,总是很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有好几次打针的时候,她小脸都憋红了,但就是咬牙切齿也不说一个“疼”字。
“雪儿,要是疼,就哭吧,没有人怪你的。”肖老爷子常常对她说,可从来也不曾见她哭过。
只有肖凌见过。
“雪儿姑姑,摸摸头。”肖凌经常浑身脏乱地跑进她的房间里,肖雪也只是比肖凌大八岁,天意总是弄人的,谁能知道肖雪的儿子也就比肖凌小了八岁呢。一切都仿佛是冥冥中早有注定。
有一个定律说,只要认识了6个人,基本上就认识了全世界的人。同样的,一个人的一举一动,便有可能牵扯到不同人的预料和设想,从而引发他们人生中的重大决定。这个世界上的人是相互牵连的,互不认识的人冥冥中又相互牵扯。
“嗯。”肖雪走过来摸了摸他的脑袋。那时候的肖凌只有十二岁,但他的个子很高,已经到姑姑的肩膀,肖凌望着姑姑眼眶里挂着的泪珠,他不禁愣住了,他记忆中的雪儿姑姑是不会掉眼泪的。
他一把抱住肖雪,没发现自己身上被汗水和泥土染指了的衣服,擦在肖雪的白色裙子里。“爷爷为什么老是折腾我,我不想当军人,我不喜欢……我……”
“我也不喜欢被别人说活不了多少年,可是我有办法吗?”肖雪轻轻地擦掉眼角中的泪珠,她的房间里挂满了书画,书柜里摆设了各种各样的书籍,桌子上有笔墨纸砚,桌子旁还放置着一把古筝。
她是整个肖家活得最出世的人,像一个隐士。
“凌儿,姑姑想去一座没有人认识我的城市,今天晚上就走。”她沉默了一会儿,将中国地图拿出来,放在肖凌的眼前,随手指了指南端的某个地方,“清市,这名字我喜欢,你若盛开清风自来,这个清字别有一番韵味……”
她说得云淡风轻,好像并不在乎别人的意见。
这是她最固执的一次。
“为什么?雪儿姑姑你要是走了,谁听我唱歌?我要是被打了,谁来帮我拉住爷爷?我要是……爷爷知道吗?”肖凌轻声地问一句,对方摇了摇头,如果要走,怎么会让他们知道,被知道了,那与没有走有什么区别?
肖家,毕竟不是一个普通的人家。
“爷爷那么疼你,你走了他会很伤心。”肖凌也知道,肖雪是整个家里最疼他的人,也是整个肖家最得宠的人,从来都没有人敢管她,并不是因为她是混世魔王,是因为她满不在意,也是因为她从来都不做出格的事情。
“我在,他就要看着我活活受苦,我若不在,他倒也落得个清净……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更何况我拖着一身疾病,也不得知在什么时候走到生命尽头……我一个人干干净净地走了,也不会让他痛哭流涕……”肖雪说。
其实她早就准备好了,甚至已经托人在清市购置好了房产。按着她的意思,在清市的海边买了一套小房子,可以在海边看日出日落,吹着海风,像一个自由自在的仙子,在海平面上翩翩起舞。
后来那间小房子在她遇见朗白之后便卖掉了,便建成了“四方”酒吧。
“原来在海边画画是此等情景。”去了清市的那一天,肖雪在海边即兴画了一幅油画,日落未落的画面,天边染成了橘红色,栩栩如生,引人入胜。那时候还没有微信,她便将画作寄回了帝都,只配了那么一句话。
后来她徐徐又画了许多画作,从曙光初落到月明夜深。这些画后来都寄回了帝都,落在了肖凌的手上,他帮自己姑姑四处投稿,最终被欧洲的某个艺术博物馆给收购了,并刊登在了杂志里头。几年后,这些画又深深地影响了一个摄影师,吸引他来到了清市,邂逅了一个不可多得的天意。
“凌儿,喜欢什么就得去追,毕竟人生漫漫,你还能活那么久,不要浪费了你的大好时光。喜欢唱歌,你就放声唱,在你爷爷面前唱,在你妈妈面前唱,你喜欢他们还能逼着你不喜欢吗?”
就算从小被训练得要像军人一样地服从命令,也得好好地遵从自己的内心。那不是你想要的,你自己知道的。
这是他听到的最后一句,肖雪姑姑亲自说出来的话。
后来他也去了几次清市。
第一次是肖雪的丧礼,他没敢告诉肖家的人,至今他们还认为肖家那个隐士姑娘在中国的某一块土地上落地生根了。
第二次是去了肖雪原来居住过的海边,他在这里看见了被改造了的“四方”酒吧,看见里无数次被肖雪记录在画纸上的那片海域,遇见了一个美得如同画中之仙的男子,他楚楚动人的容貌,转身回眸的那一瞬,刻骨铭心地印在他的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