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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章

作者:垂一|发布时间:2024-12-19 17:11|字数:2063

  那老人见他不信,便将茶碗举到他面前道:“你来尝尝。”

  王思尧满脸疑惑的从老人手中接过茶碗,只喝了一小口,不由叫出声来,原来那碗本来应该冰凉的茶水,竟然变成了温热的,王思尧心中一惊,知道今日是遇到了高人了,凉茶变热定是刚刚那老人用手捂了茶碗一下的结果,他急忙将茶碗放回桌上,向那老人拱手道:“晚辈有眼无珠,倒叫高人取笑了!”

  那老人微微一笑道:“大老爷莫要笑我,我只不过是个要饭的老头子,哪里又是什么高人,我在这里打扰多时,不敢久留,告辞了。”说完转身欲走。

  王思尧心想:“你若是个要饭的又哪里会的这一手功夫。”于是便又问道:“不知老丈要去哪里?”他已打定算盘,今天无论如何也要将这神秘的老人留下。

  那老人似乎已经看穿他的意图道:“大老爷,你到底有什么事就直说吧!我一没钱财,二没本事,你留我何用?”

  王思尧见他已经瞧破,便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我适才见你露了一手,似是有些功夫,便想留你在我府上做个护院的,管你吃住,每月还付你十两银子,你可愿意?”

  那老人笑道:“既然大老爷都说实话了,那我也照实说了罢,我刚才那样做便是想要你能留下我,功夫我到是会一些,看家护院的没问题,只是我这孩子……”他说道这里看了王思尧一眼,似是在说,想要留下我必须就要留下这个孩子。

  王思尧见多识广,又哪里看不出来,于是便问道:“孩子没有问题,只是不知是男孩还是女孩?”

  那老人道:“男孩。”

  “好”王思尧喜道:“我就喜欢男孩,这孩子多大了?”

  那老人道:“还未满月,还要劳烦大老爷替他请个奶妈来,那每月的十两银子我可以不要。”

  王思尧摇了摇头道:“银子我会给你,奶妈也不用请了,我那四夫人刚刚给我生了个女儿,不如把孩子送到她那里吃奶吧!”

  那老人闻言甚为高兴,笑道:“如此多谢大老爷了!”

  王思尧微笑着点点头又问道:“不用谢我,还未请教老先生高姓大名。”

  那老人道:“高姓大名不敢当,在下姓高,贱名甲齐便是。”

  光阴似剑,日月如梭,高甲奇就这样在杨思尧府上生活了十九年,这十九年仿佛弹指一挥般,过的极快,高甲齐老了许多,变成了一个背影佝偻的老人,那小孩也已经长大,变成了一个俊美的少年郎,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浓浓的眉毛,高挑的身材,美中不足的是自他六岁那年,额头之上慢慢的长出了一块奇形胎记,三横一竖,竟是一个‘王’字模样,那胎记起先并不显眼,可是随着时间的增长却越来越大,最终占据了整个额头,除了这块胎记,他还有一个很奇怪的名字,叫做小狗。

  这个名字是高甲齐为他取的,高甲齐是个武人,没有太大的学问,取不出什么好名字,他只觉的小狗这个名字叫起来很亲切,小狗也确实和他很亲,整天缠着他要学武功,高甲奇也就把自己知道的拳法一一的传授给他,却没有教他一丝一毫修真者的功法,他认为时机还没有到。

  直到有一年,也就是小狗十二岁那年,他突然跑到高甲奇面前问自己身世的时候,高甲齐才把已经隐瞒的多年的往事告诉了他,原来小狗出生的前一天,高甲奇正好有事来到了他们镇上,在一个酒馆里遇到了小狗的父亲,一个靠卖脚力为生的汉子,他俩一见如故,在酒馆内把酒言欢,一直到了深夜,家里人来找他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妻子要生了。

  小狗的父亲很是高兴,他拉着高甲齐的手说,不管是男是女,都要高甲齐做他孩子的义父,高甲齐一生纵横江湖,什么事情都经历过,就是还没有经历过身为人父的体验,于是他很高兴的答应了,他和小狗的父亲就在小狗出生之前,搓土为香,互握双手,结为了异姓兄弟,就在他们刚刚结拜完毕之后,小狗出生了。

  他出生之时的景象也与常人大不相同,先是一道耀眼的白光从天空中坠下,直接便冲到了屋内,白光消失后,就听见一声惊叫自屋内传出,紧接着,接生婆满脸惊恐的跑了出来,口中还喊着,吓死我了,从来就没有见过笑着出生的孩子,然后,就看见杨林带着手下的尸兵,冲进了镇内,想要抢夺小狗,高甲齐冲进屋内,抱起小狗,将他系在自己胸前,在出来时,就看见小狗的父亲,以及一个镇子的人几乎都已遭了毒手,他奋力抵抗,杀了几个尸兵,保护小狗,到了镇外的树林内,在后来就是碰上刘解草,两人互相杀敌,一直到刘解草惨死的经过。

  小狗听完不由目瞪口呆,过了一会他在回过神来,挥动稚嫩的小拳头,恳求高甲齐叫他更厉害的功夫,长大后好为自己的父亲、母亲以及那位自己从未见过的伯伯报仇。

  也就是这天,高甲齐便正式的传授小狗自己的看家绝技‘意元指剑’所谓意元指剑就是先用自己强大的意念把人体内从出生就有的先天元气引出,在通过相应的法门把这股元气陪练一把无坚不摧,锋利异常的宝剑,从手掌的中食二指中御出。

  指剑共分为六级有六种颜色,分别是淡红、深红、淡蓝、深蓝、淡紫、深紫想要提升指剑的颜色和威力,就要不断的杀人染血,吸收血液中的野性和能量,染血越多,颜色就越深,威力也就越大,普通人如果修炼指剑,大约需要三年的时间来陪练元气,而小狗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就陪练好了元气,御出了指剑。

  当小狗拿着一把淡紫色的长剑去见高甲奇的时候,把高甲齐着实下了一大跳,一点也不夸张,真的是跳起来了,他拿着小狗御出的指剑看了老半天,末了还不忘问了一句:这把剑真的是从你手指中御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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