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不止小,而且破旧,小城才建起来不过十年左右的时间,连个像样的名字都没有,不过也有好事者,根据它地下这堆废墟原来的名字,也就将它的名字给延续了下来,取名丽城。
不过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丽城不过是一个歇脚的地方,根本就不值得关心,因此也不会关心它的名字是什么。
但是,城如其名。丽城是真的很美,若不是因为这里处于战争的前线,恐怕是会有不少人赶到这里定居,至少内陆的那群贵人就是这么想的。只是丽城毕竟久经战乱的袭扰,连街道房屋上的青黑色瓦片都带着不少的残缺,有些地方甚至还是一片废墟。
赵弦在狭窄的小巷子中不断地前行,试图甩掉身后跟着的那群烦人的苍蝇。可是苍蝇闻着食物上散发出来的香味,一般是不会跟错。不过好在赵弦身子灵活,体力充沛,不少的人已经停下了步伐,不是他们不想吃那一只烧鸡,只是哪怕追上也轮不到他们吃,而且也不知道这个少年什么时候会停下来,于是他们只能朝着赵弦那渐渐远去的身影恶狠狠地吐了一口口水,怏怏地朝着跑来的方向一步一步地走了回去。
在小城,在诸多方面都和丛林里的野兽没有什么不一样,至少弱肉强食是一条被人们深信不疑的规则。尽管帝国的法律一直宣扬着要相亲相爱,只是一个太过弱小的人,迎接他们的不是代表这爱意的问候,而是一把冰冷的利刃。
“嘿,前面是个死胡同,快追上去,他跑不了了。”
停下了脚步,赵弦看着眼前足有三米高的土墙,转过身望见正在朝着自己逼拢的三人。只见那三人越来越近,其中一人说道:“小子,将手上的烧鸡留下来,我们答应让你完整无缺地离开,怎么样,你只有三秒钟的时间,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赵弦淡漠地看着眼前的三人,将烧鸡向着身后那面高墙扔了过去,用冰冷的语气对眼前这三个比自己稍大点的小孩说道:“要烧鸡,自己爬过去。”
那三人明显没有想到赵弦竟然会将这话当作耳旁风,望见那飞过高墙的烧鸡愣了一下,回过神来的三人排成一列将赵弦堵在一侧。
“小子,我看你是活腻了,哥几个给他松松筋骨。”
“小子,哥几个今天就要将你打倒生活不能自理,一会绕过去,烧鸡还是哥几个的。”
在帝国是有法律规定并不允许在城中斗殴,违反者一般会处以一定的罚金,甚至有时候太过严重的话,还会被押往监牢。其实在一些边线的小城中,帝国的很多法律都不能起到作用,其中就包括这一条法律。因为有城卫军的缘故,丽城还是很少发生在街道上当众斗殴的事件,毕竟小城不大,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城卫军都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赶过来。并且,这些闹事的人中,大多都还是那些不服管教的手艺人,也只有他们才能在小城之中违背城卫军的意愿。
虽然在街道之上很少有人闹事,不过对于小城来说,巷道里面才是真正斗殴的地方。其中斗殴的人更多的是一些不良的小混混和一些为了一点食物地盘而大打出手的流浪者,不过小混混们虽然在小城里面没有什么地位,但是还是与这些流浪者保持距离,他们对外说是:“不欺侮弱者,自己斗殴是为了江湖道义。”,但是其实有很多流浪者在他们变成流浪者之前都有可能是风光一时的小混混。
于是,在丽城一条完整的鄙视链就出来了,城卫军和手艺人处于第一阶,他们瞧不起除自己以外的所有人。而普通的百姓害怕城卫军和手艺人,他们将他们叫做“吃人的老虎”,同时他们有憎恶小混混和流浪者,将他们比作“熏人的臭虫”。也许是小混混为了抬高自己身价,将自己和城卫军手艺人归为一类,理由就是他们也是锄强扶弱替天行道,他们最瞧不起流浪者认为他们和城外的吸血鬼野兽一样,并没有任何作用。
但是对于流浪者来说,他们确实是没有什么资格瞧不起任何人,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在同类之中找到优越感。故而,比较强的流浪者欺负比较弱的流浪者就成为了他们最热衷的事情之一,仅次于找食物和抢地盘这两个关乎他们生存的事情。
因此,这三个块头比赵弦大的流浪小孩认为欺负赵弦只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就好像人天生要吃饭睡觉一样。只是他们没想到赵弦竟然会不要命的反抗,这就激起了他们心中的那股怒火,现在他们只想将赵弦打趴在地上向他们求饶,似乎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心中的不平的情绪缓解下来。
赵弦看着逐渐向自己围拢过来的三人,嘴角露出一丝邪笑,朝着左边那人冲了过去。
“好快。”
这是那三个人第一个想法,也是最后一个,因为就那转眼的时间,三人就被放倒在地嗷嗷痛叫。
“喂,将你们身上所有的东西都交出来。”
说完,赵弦像是想起了什么,又说了一句:“算了,我怎么忘了,你们也都是没钱的主,老毛病了。”
三人听完,连忙点头,这跟他们预想的完全不一样,他们一会只需要一会赵弦就会趴在地上,然后求饶,没想到赵弦却是一个这么厉害的角色。但是对于他们来说,向比自己强的人求饶算不上太大的耻辱,毕竟他们在平时没有少受城卫军的欺负,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骨气是什么,在他们眼里只要能活下去就好。
看着眼前求饶的三人,赵弦觉得无趣,朝着那堵墙走了过去,两脚一登踏着墙壁走了过去。
身后地三人看见赵弦已经离开,不觉松了一口气。
“你说,那人明明有这么好的功夫为什么还要当个流浪者?”
另外两人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突然有人惊呼到:“莫非就是余英那伙人说的那个人,他们说在那一天夜里,他们遇见一个流浪者以为好欺负就准备上前,结果一个照面就被全部打翻在地,我当时以为他在说笑,怎么可能有这么厉害的人还来当流浪者?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听完这人的话,其他两人显然也想了起来,其中一人问道:“那我们有没有必要将他的样子说出去?”
其中一人,比起另外两人个头上要大上不少,只见他望着不远处的那堵墙说道:“哼,凭什么要说出去,先不说这样做会不会惹得那个人不高兴,就算我们要说出去,要怎么说?‘就说我们被人一眨眼就放倒,你们小心一点。’,这件事情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就说我们因为那小…那个人跑得太快,没有追到,知道嘛?对外就说没有追到就行,就当我们从来没有看见他。”
三人看了一会赵弦离开的方向,默不作声地往回赶去。
赵弦翻过那堵墙,看到眼前不远处静静躺着的用纸包着的烧鸡,走过其将它捡起,仔细地翻看了一下,庆幸地说道:“幸好没坏,幸好刚才控制好力度。”
然后又仔细地看了一会纸包着的烧鸡,自恋地说道:“也是,这种小事怎么可能难得住我?”
赵弦将烧鸡认真地系在身侧,哼着小曲闲庭漫步地朝着前面走去。
……
丽城很小,因为很小,所以只有两个城门,说是城门,其实也就是一堵石门。石门厚重,足够六米高一米厚,石门内壁很光滑,显然在建造之初做着石门的匠工用了不少心思,但是石门外壁确实坑洼不平,有一处甚至有一个足有一掌宽的裂缝。可是,尽管如此,石门依旧是小城内所有人的保护神,比起有些地方只有四米高的石墙,石门看起来就威风不少。
那段城墙只有四米高,说起来还是因为年余前的一次野兽冲击,使得那堵墙轰然倒了下来,结果还压死了城边那户人家得一个只有三岁的孩子,虽然最后野兽是被城卫军赶了出去,而且也保证会尽快修好这段城墙,不过后来虎头蛇尾的补了一个四米的矮墙草草了事。
那户人家多次提醒未果,半年前的最后一次甚至还被轰了出来,于是这件事情只得告罢,那家人每一天起来都对着城卫军驻扎的地方低声骂上几句,然后经过一天的劳累过后,在睡觉之前又会对着石墙叹一口气。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这家人屋子的墙是小城中最牢固的,而这家人的男主人额头上的白发也是渐渐的多了起来。
石门旁有四个人正围在一起,盯着地上那个骰盅,嘴里不住地说道。
“大,大……”
“大,大……”
“开了,二四六,小,庄家通杀。”
正说着,一个约莫三十岁蓄着胡须的男子便将石面上的铜钱一手揽到自己身前,用快要笑得咧开的嘴对着其余的三人说道:“来,来,哥几个,买大买小,买定离手啊,来,来,下注了。”
“我说,小钟啊,今天你当庄怎么老是你赢,为什么我当庄的时候老是输。今天手气不好,不玩了,不玩了,等到明个我手气好了来,一定杀你们个血本无归。”
说着,那人拍了拍屁股上粘上的灰尘,向着城门边上的一个年轻人喊道:“小宋,来,你来替我的位置,我看你小子都在那看多久了,过来吧,换我去守门。”
叫小宋的年轻人听见这话,笑嘻嘻地朝着四人小跑着过去。
“老石头,这就走了,不再玩几局?”
“对啊,老石头…”
老石头向着身后这群人摆了摆手,朝着城门走去,已经中年的他早就不会因为这几个人的几句逗趣的话而改变主意,说不来就不再理会,走到了城门,向着一直凝重地望着石门外那片空地的老人说道:“宋老,在看什么?”
宋老已经头发尽白,苍老的面容上布满皱纹,带着深深鱼纹的眼角微微挑起,向老石头说道:“你看那外面的风沙,我觉得最近有可能会由一次兽潮。”
老石头轻笑道:“我说,宋老,您呐,就别再杞人忧天啦,你说您这么大把年纪了,能活一天就享一天的福,别再去想那些有的没的了。对了,宋老,您看今天早上进去的那个车队有什么古怪没有?我这心里呀,就从着车队进去之后就一直不踏实。”
宋老将视线从远处的荒原上收回,低头望着自己破烂的鞋子,说道:“他们是清晨进的城,这小城周围可没听说过还有什么其他的地方可以过夜,也就是说他们在夜里还在赶路。在城外连夜赶路,要么就是找死,要么就是如果他们不趁着夜色离开会有比找死还可怕的事情发生发生。你看他们今早进城时候的疲惫感以及那车轴之上还没有洗净的血迹,我在想,他们极有可能是一路杀到这儿的。”
老石头听得脸色发白,他守了两年的城门可是真切的体会到在黑夜里那些可怕的生物有多么的活跃和嗜血,尤其是一年前那一次兽潮,在他看来,这个兽潮比起城外的黑夜里的怪物简直就是一个笑话。他往城外看去,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总是一阵发慌。
在帝国,人类最大的敌人就是城外的鬼族,鬼族有着自己的土地,而且相比起帝国的土地还要大上许多,不过仍然有很多的鬼族离开他们生活的土地来到帝国的城市外游荡,他们将人类视为最美味的食物,他们会袭扰人类的驻地趁机来吸取人血。
离帝国的前线越远,那么安全性越高,直到进入皇城周围的七大主城之后才会让人彻底的放心。正因为这里是帝国的前线,因此这里的城外无时无刻不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
城卫军驻地是在一个大院子内,从今天早上开始院门就一直紧闭着,虽然在平时对城卫军驻地众人宁可绕远道也不愿从这里经过,但是今天这里比起往常更加的冷清。
一只鸟雀欢喜地飞到院旁的树枝上,夏后至秋时分,一场清雨将碧空洗净之后,树叶也纷飞落下不少,鸟雀叽喳地在树枝上上下飞个不停。突然从树下射上一支箭,索性这支箭只是射中了鸟雀脚下的树枝。鸟雀逢此一惊,扑哧着翅膀向远处飞去,不敢再停留一刻。
“没想到,东路军人人称赞的“箭不留痕”竟然就是这样箭不留痕,倒是让玉龙大开眼界,冯兄果然厉害。”
说话的青年眉清目秀,白衫随风微扬,手持一沉木玉面山水画纸扇,对着身旁的那人逗趣地说道。
那人身材魁梧身着暗金色玄铁薄衫,薄衫前绣着金丝虎头,乃是东路军骁骑营校尉冯路侯,虽说相貌平平,只是那眼眸好似利刃风刀直刺胸间,让人藏不得一丝念头。冯路侯将手中端着的金色松衫雕弓放于身侧,轻笑着向那人回道:“玉龙公子切莫取笑末将,只是适才看那鸟雀不知趣,恐这叽喳叫声吵着内屋里的夫人,便将它驱赶走罢了,并未想要过它性命。”
轻摇纸扇,玉龙望着那鸟雀适才停过的枝桠说道:“马上又要天黑了,夫人打算什么时候走?”
冯路侯转过头看向内屋一眼,望着玉龙说道:“昨天连夜赶路实属迫不得已,经过昨天一夜,不仅损了一半的弟兄而且小姐也受了惊吓,今天夫人命那些城卫军买些安神的药材,恐慌小姐受惊不浅,这日子怕是要向后延上一天。”
听过冯路侯的话,玉龙皱着眉,望着院门说道:“恐怕夫人他们得趁快才行,还是只有先回到昆南才能安心。”
丽城上空的云越来越浓,是天色变得暗淡了下来,夜色笼罩着这座孤寂的小城,一切又恢复了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