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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章微不足道

作者:王春林|发布时间:2022-01-06 13:32|字数:2318

  我也算是见识了,有钱人真的不一样。人家根本不考虑,什么几十元、几百元的差价。人家考虑的是怎么样简单,怎么样用着顺手。跟咱这底层人,完全是两个概念,我们可以为几块钱的差价跟别人吵半天。在他们看来,这只是耽误时间。我顿时觉得,自己在吵架后,争取那一点点利益的满足感,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我自卑,我渺小,我小市民......

  选完东西,就已经十一点了。而我,早已经累了一天,远远超过十二个小时,身上乏力的感觉是那么明显。宜家的购货方式,是你自己选,然后自己去货区提货。你可以推着那种很长很长的车子,在一个高度有八九米的巨大的货棚里提货。家居都是装在一个个箱子里,需要自己回去一点点组装。我们来到货区,有些居然缺货了。我们把原定的,没有缺货的东西都打包,放上货车。李鹏打了个电话,联系了一个很实在的司机师傅,给我们送货。当然,这不是免费的。

  我们这次选购的有椅子、沙发、茶几、屏风、蒲团等等,一堆东西。哦,对了!还有柜子,非常重的那种。我们从北五环经过,那里晚上十一点多还堵的一塌糊涂。我不禁感慨,北京的车真他妈多。其实我很喜欢坐车的感觉,在座位上,感受车子由于运动而产生的震动。窗户开开还有风,疯狂的吹打在我的脸上,好爽。反正我是被无视的,坐在后面正好吹风。

  大约在路上走了四十多分钟,我们终于来到小叔叔的家里。现在屋子里,只有厨房旁边那里可以放东西。因为厨房是单独装修的,所以不考虑别的因素,人家只是负责装上桌子,接通水管什么的。值得一说的是,这套房子不是新房,是二手房。不过也不便宜,空间很大,三室二厅二卫。以前人家水管什么都装好的,咱这二次装修很省劲。

  我们到了地方,就想着把东西搬上楼,放进厨房。这一次,我真是大显身手。由于是晚上,我们都想搬快一点,这样可以早点回去休息。大家一人提着两三样东西,就坐电梯往楼上去。我们在九楼,后面还有餐桌和柜子这几样大家伙。每一个箱子都超过一百斤。我二话没说,双手抱着一个柜子的箱子,就往楼上走。看着我这么猛,小叔叔和李鹏都懵了。他们连忙过来,想帮我。我就说:“你们快去搬其他东西吧,这个我搬就行了。”他们很诧异,说道:“别逞强,年轻人都这样不惜力气。等到累伤了就知道厉害了。”可我还是坚持自己搬,他们拗不过我,就跑去搬别的东西了。

  我想自己搬这么重的东西,其实并不是为了显摆自己年轻。只是,当我把全身力气都发泄出来的时候,感觉是那么爽,那么畅快。一点点累也感觉不到,反而因为双脚重重的压在地面,有了一种很踏实的感觉。同时,我还有了一点点幻觉,觉得自己身上好像充满了神秘的符文,在这些符文的加持之下,我的力量远比平时多的多的多。就好像玄幻小说里的牛头人,爆炸般膨胀的肌肉,里面鼓动的不是血肉,而是力量!

  可惜,这里是现实社会,我身上不可能有那么奇妙的情况发生。不过,当力量被爆发出来的时候,我真的很舒服。

  搬完了东西,我们都累的要死。我和小叔叔跟李鹏分手,李鹏自己骑摩托车回去。小叔叔开车,带着我回他的另一套房子。也就是,我小妈现在住的地方。到了他家里的时候,小妈和小妈的妈妈早就睡了,屋子里漆黑一片。卫生间里有烧好的热水,小叔叔先洗,然后我再洗。我这个人洗澡可慢了,喜欢打着肥皂反复的用毛巾搓。我一洗就是四十多分钟,洗完出来后,小叔叔也睡了。我就在外面,他安排的沙发上睡了。哇塞,那蚊子可真多,还很厉害,飞的时候连点声音都没有。吸血的时候也不痒,吸完了特别痒,你发现皮肤痒想去拍的时候,人家早走了。

  这人啊,也怪了。你说累吧,就特别想睡觉。可真当你躺下的时候,又不见得能睡着了。我现在就是睡不着,躺在沙发上看着外面。目之所及,尽是楼房。偶尔有几家灯火还没熄灭,映衬的北京的夜景是如此的孤独。也许是我自卑,看见外面世界的高楼大厦,宽阔的马路,表情轻松、嬉笑打闹的人群,我觉得自己根本不属于这,觉得自己渺小的没法儿和人家比。我从六岁开始上学,上初中由于老家划片分区定学校,上了一个非常垃圾的初中,我就是在那里学坏的,并且从此再也没学好过。我初中换了四个,一共留级三次。后来靠抄袭,上了一个县里的高中,虽然很垃圾,但我自己洋洋自得,可笑可笑。人家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我却那么没出息,不懂得给父母省钱,只知道一味的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很想找个女朋友,从小学二年级就想。小学二年级,我暗恋坐在我前排的女班长;小学三年级,我暗恋班里有名的四大班花;小学五年级,我暗恋自己二年级的同桌、现在的班长。初二那年,我更是喜欢上我永远也配不上的一个女孩子,并且一直喜欢她到现在。是的,我这人很挫,我很想跟她们谈恋爱。可到了最后,我却没有追过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我有自知之明,但我更是没有勇气。

  就是我这样一个没有勇气的人,竟然谈自己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我又觉得自己可笑了,可事实上我真的是这么做的。我初中的时候,看小混混很流行,大家看到他们都是一副崇拜又畏惧的眼神。我就去当混混,结果自己被别人当小弟,整天找我要钱,还要受他们的气。有时候不高兴了,他们还扇我几巴掌,甚至踢我两脚。我跟他们学,晚上出去通宵上网,跟他们学抽烟喝酒,跟他们学入帮会。他们就是老大,就是哥,从来不把我们这些小弟看在眼里。最最可笑的是,我那时候已经是初二的学生了,我还要给他们一年级的混混当小弟。

  原本以为,我当了混混,那个我这辈子都配不上的女孩,也许可以多注意我一下。是的,人家最后是注意了,可是那个眼神里包含的完全是否定和鄙夷。司若涵,你可知道,我做这些都是为了你?你可知道,从初二到现在大二,这七年里我一直深深的爱你?你知道,因为有一个人绝对告诉了你,我喜欢你!你不知道,因为你从来不拿正眼看我。当你这一秒听到我爱你时,下一秒你就忘得连一丁点印象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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